實現“愿意休、敢休假” 政策落實需多方發力
很多員工不是沒有維權意識,而是不敢維權。如果沒有經濟基礎做后盾,即便“強推”,員工出于主客觀方面的因素考慮,也不敢提休假,更別說帶薪休假了。
所以,落實帶薪休假問題其實是一個經濟問題。這需要政府在大力發展本地經濟方面下工夫,同時需要對企業尤其是私企進行必要的“減負”。有專家建議,可以通過稅收調節等方式,確保企業的整體利潤不因為職工帶薪休假而有所下降。
“帶薪休假難,主要難在私企。我國80%以上的勞動力在民營企業,員工收益不穩定,必須努力工作以保住崗位。”2013年發布的《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要讓帶薪休假成為勞動者的常態化選擇,關鍵要靠細化落實。
目前,已有包括河北、江西、重慶等10多個省區市出臺細則,把落實帶薪休假納入議事日程。湖北省要求勞動監察部門加強執法檢查;河北明確,將帶薪休假的落實情況,作為機關事業單位以及企業的重要考核指標;浙江則提出,鼓勵企業將職工旅游休閑作為福利措施,發放旅游消費券、休閑補貼等。
總的來看,帶薪休假制度正在不斷完善,但其中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難題。國家統計局陜西調查總隊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當地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八成以上職工能夠享受帶薪休假。內資私營企業3年內享受過帶薪休假的職工比例則不過半。小微型企業多數沒有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不管是年輕員工擔心自己的前途,不愿休、不敢休,還是像三四線城市、東部一些勞動密集型企業里的員工,因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維權意識,不知道休、“沒基礎”休,指向的正是大多數專家此前談到的一個問題——勞動供需關系不平衡,職工缺少話語權。
“帶薪休假難,主要難在私企。”正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所說,“我國 80%以上的勞動力在民營企業,員工收益不穩定,必須努力工作以保住崗位。”這解釋了為什么帶薪休假制度在非公有制企業舉步維艱。
企業本身也應該有所改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企業應該認識到,就業市場供需關系遲早將發生改變,帶薪休假可以成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小陳也表達了這方面的期望,“如果廠里實行帶薪休假制度,姐妹們肯定會優先選擇,大家的工作積極性也會更高,這能給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
同時,還應建立嚴格的監督機制。除了勞動監察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外,各級工會、婦聯等組織不應該失職。客觀來看,盡管我國《工會法》、《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了工會的相應職責,但對其具體如何維護員工帶薪休假等問題沒有相關細則。只有出臺更有針對性的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工會、婦聯等組織才能依法履職,發揮出應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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