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科學民主決策的“五大程序”不走過場
近日,《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發布,為在新形勢下貫徹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提出了29條具體意見。專家認為,這一舉動表明了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心,實現這一目標關鍵在于執行過程中是否能把意見落到實處。
保障科學民主決策的“五大程序”不走過場
意見指出,要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同時還指出,要建立健全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
“這是一個重大進步。”汪玉凱評價說,目前有很多重大項目,在實施之前應對其社會效應、經濟效應加以評價,以便有效防止不少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而且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作為必經程序可以避免政府官員“拍腦袋、隨意性決策”,為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提供重要的程序保障。
他同時表示,“不僅國務院在做重大決策前需要經過這些程序,我國現在300多個地級市、2800多個縣、4萬多個鄉級政府,都應在做出重大決策前嚴格遵循這些程序,只有這樣,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汪玉凱說。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沈榮華參加過多次國家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討論,他說:“這些年行政機關邀請專家學者參與咨詢論證的情況越來越普遍。專家的意見如果提供某些啟示和補充,行政機關多數情況還是能接受和吸收的。但對于專家相反的、顛覆性的意見,行政機關往往不采納。”
“專家可以表達自己的觀點,但是否采納的決定權還是在行政機關。”沈榮華表示,意見設置的程序很好,但行政機關執行起來不能走過場,否則就失去了程序規定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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