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一黑窩點年收購50多噸醫療廢棄物 制成鞋材
使用過的輸液袋、輸液管、注射器等醫療廢物,國家明令禁止轉讓、買賣,但有人卻大肆收購。這些帶有病菌的醫療廢物最終流向哪里?
昨天,鹿城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對一起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案作出一審宣判,涉案6人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刑。隨著一審槌音落定后,一些謎底被揭開。
6被告人來自不同產業的三個家庭
曹某,現年59歲,溫州市區男子;陳某,現年57歲,市區女子。他們是一對夫妻,之前曾開過廢品回收站,案發前曹某專門從事收購醫療廢物。
項某,現年48歲,瑞安女子。案發前,她和丈夫舒某(另案處理)在瑞安塘下一塑料市場經營塑料粒子銷售業務。
夏A,現年51歲,瑞安男子。案發前,夏A在平陽經營一家鞋材加工廠。其兒子夏B、侄子夏C在廠里從事管理工作。
因為這起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案,原本毫無相干的這三個家庭被連在了一起。
源頭:
一年間從私人診所收購了50多噸醫療廢物
曹某在開廢品回收站時發現,輸液管、輸液器等醫療廢物稍微整理加工后,就會有人要。于是,他打起了大量收購醫療廢物的主意。
據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5月到2014年5月間,曹某到鹿城、甌海、永嘉等地私人診所、廢品回收站,收購一次性輸液器、輸液管等醫療廢物。在位于鹿城藤橋上橋村上橋路的家中,他雇用劉某等4人對收購來的醫療廢物進行分類、粉碎、清洗,后出售給他人。曹某的妻子陳某參與幫忙晾曬、裝袋、稱量醫療廢物等事情。
2014年5月21日下午,鹿城區環境監察大隊、鹿城公安分局執法人員在曹某家中查獲醫療廢物9.43噸。
據查實,曹某夫婦非法處置醫療廢物共達52.759噸。除現場查獲外,其余都賣給了別人。庭審中,曹某說,他以每噸5000元的價格,將這些收購回來的醫療廢物出售給他人。
去處一:
加工成塑料粒子出售
曹某收購來的醫療廢物去了哪里?在瑞安塘下一塑料市場經營塑料粒子銷售業務的項某是其中一條渠道。
據法院審理查實,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項某和丈夫舒某先后從曹某等人處購得一次性輸液器、輸液管流量控制器、ABS針頭等醫療廢物,并雇用他人在瑞安塘下塘西中路某處對醫療廢物進行粉碎、分離,用于出售。
2014年5月23日下午,溫州市環境監察支隊、鹿城公安分局執法人員在項某處現場查獲醫療廢物25.75噸。
據了解,項某所在的塑料市場,面向溫州及各地塑料制品廠提供生產原料,不同的原料,會被不同廠家制作成玩具、塑料袋、飯盒、塑料開關等產品。
去處二:
加工成鞋材出售
除了項某,曹某的醫療廢物銷售渠道還有夏A的鞋子鞋材加工廠。
夏A在平陽萬全鎮經營一家鞋材加工廠。據法院查實,2014年4月底至5月初,夏A經電話聯系向曹某購買輸液管,并分別由其兒子夏B、侄子夏C將輸液管從曹某家中運至加工廠,用于鞋材加工。
2014年5月21日,溫州市環境監察支隊、鹿城公安分局執法人員在夏A的鞋廠現場查獲醫療廢物9.36噸。
危害:
最擔心的是如被制成餐具后果不堪設想
執法部門在曹某、項某、夏A等處查獲的一次性醫療廢物,均屬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第一大類“HW01”的醫療廢物。根據規定,已使用過的輸液器、輸液管等醫療廢物,屬于危險品,對其回收、運輸、儲存、處置均有嚴格規定,國家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曹某等人對這些醫療廢物的處置,會有什么樣的危害?
對此,此案庭審時,公訴人曾在法庭上這樣說:“我接手這個案子后,曾到曹某的倉庫看過,發現個別輸液管里面全是血。”
公訴人表示,除帶血輸液管外,曹某還收集一些照腸鏡、胃鏡使用過的輸液管,這種管子里混合著很多食物。“可想而知,這些骯臟的醫療廢物是大量致病菌、病毒和殘留藥物的危險品。”
公訴人稱,曹某在法庭上也交代了,清洗輸液管的水直接排到了地下水管,這些水匯集在一起后,可能排到海里,或者排到水庫里。另外,這些醫療廢物因非法處置后流向了社會,被制作成鞋底還相對好點,最擔心的是,如果制作成餐具,后果不堪設想。
一審判決:
非法處置3噸以上認定嚴重污染環境
鹿城法院審理后認為,涉案的醫療廢物屬于危險廢物,根據法律規定,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曹某等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嚴重污染環境,他們的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
根據曹某等人在此案中的犯罪作用,鹿城法院一審判決曹某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3萬元;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判處項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判處夏A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判處夏B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夏C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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