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時代”就業歧視現象增多
武漢理工大學的女大學生小劉明年即將畢業,這個冬天跑了幾場招聘會下來,她感受到的是與低溫天氣一樣的絲絲寒意。是否已婚、近幾年是否有生育打算等問題成為招聘企業關心的問題。讓她倍感挫敗的是,過關斬將后,有的企業最終還是在面試環節對男生進行了傾向性錄取。
孕期、產假期、哺乳期……當女性“三期”遇上“就業難”,包括不少大型國企在內的單位更愿意選擇招聘男生,更不用說對成本錙銖必較的中小型民營企業。“大學畢業生入職后的十年可以說是事業的‘黃金時期’,多數女性在這段時間內懷孕生子,加上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耽擱的時間由此延長,一晃‘黃金時期’就變成了‘麻煩時期’。”一位不愿具名的企業人力資源專員告訴記者。
這位人力資源專員表示,“三期”內企業方面涉及的支出和可能遇到的問題,都是實際的成本。“三期”的女員工不能降薪、不能辭退,但是也不能干活,這讓企業進退兩難。
中國就業促進會副會長周臘元認為,全面放開“二孩”政策的實施,是減緩中國老齡化和積攢勞動力的重要措施,但由此也產生更多女性就業被不公平對待的現象。二孩政策出臺以后,滿足條件的已生育女性可能選擇再次懷孕,對工作勢必會產生一定的影響。而且未生育過的女性也有可能在將來選擇生育二孩,這樣一來就會休兩次“產假”,帶給企業更大的影響。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很可能會更加偏向于沒有“三期”的男性員工,產生對女性職工的就業歧視。
周臘元在調研過程中發現,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女性就業歧視現象有加劇趨勢,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招收女性的崗位數量減少。尤其以往招收女性明顯較多的行業都發生結構“反轉”。二是合同期縮短。一些企業為了規避風險,將五年合同期縮短至一年或兩年,女性職工懷孕后就有被辭退的風險。三是進入關鍵重要崗位更難。企業以女性生育后影響工作狀態,沒有工作熱情為由,拒絕進行提拔。
有一家民企職員在網上稱,女員工在該企業得到“特殊待遇”,因為企業有不成文的規定:二孩政策出臺前,女員工入職一年內不能結婚,兩年內不能生孩子。二孩政策出臺后,該企業對已婚已育女員工又增加間隔生育期的“限制條款”。周臘元說,生二孩后產生的教育、醫療、住房等成本就不小,如果作為收入來源的工作又發生變故,那么生育的意愿就會大大降低。
有專家指出,2016年出生的人口中,屬于因“全面二孩”政策而出生的孩子數量并不多,更多是“單獨兩孩”政策的效果。“全面二孩”的效果要到2017年才顯現出來,到2018年達到出生人口的最高峰。也就是說,明后年扎堆生二孩的問題可能會更普遍,部分用人單位的壓力可能還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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