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服裝之石器時代、夏商與西周
中國雕塑、繪畫中的人物形象,也往往是重要的參考資料。
石器時代
舊石器時代晚期的人類已知縫衣,周口店山頂洞人的文化遺存中曾發掘出骨針。到了新石器時代晚期,在不同地區和族別的人們中間,服飾款式已各不相同。以發型為例,大地灣文化中有剪短的披發,馬家窯文化中有后垂的編發,大汶口文化中有用豬獠牙制成的發箍,龍山文化中則用骨笄束發,陜西龍山文化之神木石峁遺址出土的玉人頭像,頭頂有髻,可能就是用笄束發的反映。骨笄在相當于夏代的二里頭文化的二里頭類型與東下馮類型諸遺址中均曾出土,形制與商代的同類器物相同。因此得知束發為髻在遠古時已是華夏族服裝的特征。
夏商與西周
夏商與西周時的衣著無實物存世,據安陽侯家莊墓及婦好墓所出玉、石人像,可知商代貴族上身穿交領衣,腰束紳帶,下身著裳,腹前系市(蔽膝)。西周時遺留下來的人像材料更少。從洛陽出土的玉人及銅制人形車轄來看,衣、裳、帶、市仍是貴族男裝的基本組成部分。其衣用正色,裳用間色,并特別重視裳前之市。西周銅器銘文記載周王在冊命典禮上頒賜的服裝中,常有“朱市、蔥黃”(《毛公鼎》)“市、黃”(《詢簋》)等物。市、 黃即古文獻中的、 衡,指蔽膝,衡則指包括系玉之組和玉件在內的整套佩飾。河南信陽長臺關與湖北江陵紀南城戰國墓所出之俑,均在腹前系玉佩。貴族則在玉佩下襯以色彩特殊的,因而引人矚目,成為代表身份地位的一種標志。
西周的建立,使社會生產力大大發展和提高了,物質明顯豐富起來,社會秩序也走向條理化,并有了規章制度。服飾形制也由于尊卑等級的存在、禮儀的需要而進一步規范化,被納入“禮治”范圍,尊卑貴賤,各有分別。
這時候服飾的專用界限等級標志開始清晰,品種類別也相應地增加,像宮室中拜天地、敬鬼神時專有祭禮服,上朝大典時有朝會服,軍事之中專有從戎服,婚嫁之儀專用婚禮服,吊喪時又有喪服。衣裳雖然還是采用上衣玄下裳黃,但在官職服飾中增加了裳前襟的大帶(大帶是用絲織或緙制成,寬四寸)、玉 (以玉為原料,以絲帶連系在腰間的掛飾)。另外在服色上也開始有了等級差別。西周的服式除寬衣長帶的特有風格以外,還吸收了北方鮮卑族(今錫伯族)以帶鉤束腰的服飾花色(在絲帶的接頭處,以金、銀、銅或鐵等金屬制成的精細的勾或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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