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風云:一大波法律法規修訂制定正在路上
正所謂“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資本市場的建設和發展,須臾離不開法律法規的保障和支持。中國證券報記者從證監會獲悉,一大波法律法規修訂制定正在路上……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這是證監會主席劉士余上任之初就提出的監管理念。如今,劉士余在證監會主席任上已滿一年,強監管理念已貫穿于證監會工作的方方面面。
1、積極推動《證券法》修訂立法進程
證監會根據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所反映出來的制度不足問題,結合實際情況,深入調查研究,形成了下一步《證券法》修訂工作思路和修訂重點的建議意見,積極配合立法機關開展《證券法》修訂相關工作,重點解決好證券市場規范發展與監管執法急需的制度供給、保障問題,進一步完善多層次市場體系、夯實市場交易制度、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發揮證券交易所一線監管職能作用、提高監管執法有效性、加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更好地實現“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加快形成融資功能完備、基礎制度扎實、市場監管有效、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的股票市場”的頂層設計目標要求。
2、《期貨法》相關草案有望盡快提交審議
按照全國人大立法規劃,《期貨法》是本屆人大確立的一項重要財經法律。證監會一直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動這一期貨及其衍生品市場基礎性法律的立法進程。據了解,《期貨法》相關草案有望盡快提交審議。
3、著手研究開展《公司法》聯動修改
結合《證券法》修訂工作,證監會著手研究開展《公司法》聯動修改,重點圍繞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中小股東權益保護、股份回購制度、合并分立制度、重組上市制度等,推動修改完善《公司法》。
4、積極推動完善《刑法》關于證券期貨犯罪的規定
針對實踐中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特別是新型違法犯罪活動頻發,但現行《刑法》規定的證券期貨犯罪罰金較低、刑期較短,相關規定不能全面覆蓋新的犯罪情形和手段等情況,證監會積極推動完善《刑法》關于證券期貨犯罪的規定。
據參與相關法律問題研究的市場人士和法律專家表示基于欺詐發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信息披露虛假等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必須大幅提高其刑期和罰金數額,并針對新的犯罪情形、手段,完善相關規定,以增強《刑法》打擊證券期貨違法犯罪的威懾力。
5、推進制定《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工作
上市公司是證券市場的重要基石,為了加強上市公司監管,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證監會在多年前就已開展研究,推進制定《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的工作。
2016年,證監會在前期形成的《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基礎上,認真研究股市異常波動反映出的上市公司質量問題,提出了新的修改建議意見。將在進一步征求意見后,按程序提請國務院審議。
6、《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進入國務院法制辦審查新階段
近年來,私募投資基金行業發展很快、備受關注。結合3年來的監管實踐,證監會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起草制訂《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以夯實私募投資基金的法律基礎,適應各類私募投資基金的規范要求,引導私募投資基金行業健康規范發展。目前,已進入國務院法制辦審查新階段。
7、“新三板條例”研究啟動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即俗稱的“新三板”,掛牌企業已超一萬家,但目前只有國務院相關決定予以規范。為此,證監會啟動了制定“新三板條例”的研究推動工作。
8、著手研究推動修改《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
針對廣大中小投資者反映比較突出的股市“黑嘴”等投資咨詢業務亂象,證監會已著手研究推動修改1997年發布的法規性文件《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擬進一步規范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活動。
9、配合制訂兩個刑事司法解釋
此外,證監會還支持配合司法機關起草制訂有關打擊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和操縱市場犯罪的兩個刑事司法解釋。
證監會還通過健全證券期貨規章規范性文件體系,確保相關法律法規有效實施。2016年,證監會共出臺《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關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規章、規范性文件42件,并清理規章、規范性文件27件。
有關法律專家表示證監會在短時間內這樣大范圍、高密度地全面深入推進資本市場法律制度建設工作,與其他領域相比是比較罕見的,體現了證監會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資本市場發展方向和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堅強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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