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州兒童產品安全法申報截止至8月31日
依據兒童產品安全法(CSPA)申報規則,美國華盛頓州要求,供12歲及以下兒童使用的某些類別兒童產品的可接觸部件中,如果含有高度關注化學物質(CHCC)清單中的66種化學物質,則該兒童產品的制造商或生產商應進行相應的申報。這對童裝或是童鞋、嬰幼兒產品意義重大。
申報要求如下:
? 產品中因蓄意添加而存在的高度關注化學物質含量超過定量限(PQL),或者;
? 產品中作為污染物存在的高度關注化學物質含量超過100PPM;
? 作為污染物存在含量超過100PPM時,可以尋求生產控制程序豁免。
視制造商的規模和其產品種類而定,中長期申報分階段進行,首批截止日期為2012年8月。
下一個即將到來的申報截止日期是2015年8月31日,將首次要求較小制造商申報下表中1列產品,小型制造商申報2列產品,中等制造商申報3列產品。
而且,最大的制造商需要對1列和3列產品進行年度申報,較大規模的制造商需要對2列和3列產品進行申報,中等制造商需對1列和2列產品進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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