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ian Louboutin 紅底鞋狀告YSL商業侵權
ChristianLouboutin的代理律師HarleyLewin表示,在伊夫-圣羅蘭紐約專賣店出售侵權”和“不正當競爭”。
(Christian Louboutin)
HarleyLewin表示,“紅鞋底從1992年就開始出現,它是Louboutin設計的明顯特征,這在美國在2008年就已經注冊商標”。ChristianLouboutin要求法官下令即時停止銷售相關鞋子。
紅底女鞋深受眾多明星追捧,已經堪然成為ChristianLouboutin的招牌特色。不過穿紅鞋的傳統可謂由來已久:法國路易十四就有穿紅色鞋跟的皮鞋,當時的宮廷年青侍衛也有穿紅色皮鞋。這種傳統甚至可追溯至古羅馬時代。
ChristianLouboutin在上訴書中表示,“ChristianLouboutin品牌紅鞋底的名氣起源自2009年,當時公司與美泰Mattel公司合作推出芭比娃娃50周年紀念版,當年生產的三款洋娃娃都穿著紅底皮鞋”。
原告同時要求被告支付一百萬美元的精神損失。HarleyLewin表示,“伊夫-圣羅蘭的鞋底就是一種盜版。這會導致顧客出現混淆。一款鞋子并不需要百分百相比才算得上是仿冒”。
伊夫-圣羅蘭巴黎總公司不愿就此置評。法官已經要求雙方準備好上庭陳述。
另外一個巴西品牌也與ChristianLouboutin出現糾紛。CarmenSteffens品牌在巴黎新店開張后幾個月,就收到一封Louboutin的信函,指責它在某些款式上使用紅色鞋底。
品牌法國負責人在周一表示,這個巴西品牌“一直都有設計和生產彩色鞋底,其中一些就是紅色的”。
“我們使用紅色鞋底的時間遠比ChristianLouboutin要早。我們已經準備好翻出以前的產品目錄作為證據”。“而且2009年他在巴西圣保羅開店時,他也看到我們的鞋底設計,當時卻沒有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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