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馬稱自家商標連遭侵權 波馬公司兩個月內起訴了四次
昨天下午,在北侖法院陳廣秀法官主持下,原告魯道夫·達斯勒體育用品商標侵權簽署了調解協議。
這已經是近兩個月來,陳法官辦結的第四起波馬公司起訴侵犯其商標專用權的案件。
有影響的大型超市也存在侵權
與以往起訴對象為個體工商戶、小型商店或服裝企業不同,“彪馬”這次直接把訴訟對象定為這家在寧波甚有影響的大型超市。“全國都在反侵權,這些國外名牌在中國維護知識產權的意識是越來越濃厚了。”去年12月接到這個案子時,陳廣秀法官不禁感嘆。
去年7月,波馬公司開始注意到被告超市在北侖區的兩家大賣場未經許可,擅自銷售標有與原告注冊商標相同的侵權服裝及鞋類產品。五個月后,波馬公司向北侖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書上寫得明白,波馬公司將分別起訴這兩家大型賣場,并把目標直接指向了賣場背后的總公司。
“超市方立即停止銷售標有‘PUMA’商標的侵權服裝、鞋類產品;賠償原告所受到的損失和開支共計20萬元;并登報消除影響。”
波馬對大型賣場開戰,還是首次
昨天,雙方總算達成協議——超市方停止侵權,波馬同意將賠償數額從20萬直降至10萬元以下,但要求超市方及其所有分公司如若再次侵犯波馬商標權,賠償10萬元。
大型超市也涉及侵權?并且在知識產權業主起訴時,毫無還手之力,這一結果讓人大跌眼鏡。
據統計,2008年以來,網上波馬公司作為原告的商標侵權糾紛案裁判文書有近600篇,但對大型賣場開戰,這還是首次。
“我們并不是通過打假獲利。”波馬中國代理公司法務部的王經理強調說,“波馬公司雖然案件很多,但大多以調解結案,最終的賠償數額我們要求的也不高,往往就像今天這樣幾萬元了事。其實像我們這樣從上海趕來,差旅費和發現侵權行為這些必要的開支也花不少錢,因此我們純粹是從維護品牌的角度才高強度打假。”
值得欣慰的是,在經歷了這樣數百起侵權案件之后,王經理對于浙江省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贊不絕口,“沒有本地保護意識,對于維護知識產權的正當行為均予以支持,沒有任何保留和徇私。”
“生產商已經注意了,但銷售商的法律意識還比較淡薄。”陳法官提示說,“銷售商在進貨時應當負有注意商品商標的義務。像這種大型超市,貨源都由統一的采購部負責遴選,然而采購部卻只關注質量和價格,對知識產權問題重視不夠,也缺乏具有知識產權專業知識的采購人員。以后商家采購時一定要提高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對于遠低于該注冊商標產品進貨價的貨物要敏感警覺,避免無謂的賠償。”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