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玉凱:著力保障人民群眾監督政府權利
著力保障人民群眾監督政府的權利
近年來,“記者維權”這個詞匯被人們越來越多地提及:有記者采訪時被扣留了、采訪設備被搶被砸了,采訪后被打擊報復了甚至被網上通緝了……日前,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李東東表示,新聞記者正面臨復雜的職業生態環境。中國記協黨組書記翟惠生也坦言,記者維權仍有一定難度。
意見指出,拓寬群眾監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監督政府的權利。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高度重視輿論監督,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進行曝光。
汪玉凱說:“這一點確實有非常大的突破。法治政府必須是公權力受監督的政府。除了司法監督外,公眾監督、媒體監督非常重要。”
近幾年來,很多腐敗案件都是老百姓舉報,網絡曝光,然后紀檢部門順藤摸瓜從而破獲的。目前老百姓的民主監督意識增強,中國廣大網民不斷發表觀點,揭露腐敗行為,成為最有效率的反腐方式。這顯示了網絡監督的力量和民主的異軍突起。
汪玉凱指出,目前很多政府官員缺乏法制觀念,圍堵、收買記者來阻止監督。因此,在各級政府官員中普及法律知識非常關鍵,讓他們不僅要接受監督,關鍵是要在具體工作中學會不越過法律規范來辦事,這樣就不會害怕監督。
嚴格問責給權力運行戴上“緊箍咒”
意見規定,要嚴格行政問責。對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或者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督促和約束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中國有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還出臺過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此次國務院出臺的意見更加強調對行政首長的問責。沈榮華說:“可以看出來,追究責任將越來越嚴厲。”
應松年也表示,這個規定比較具體,很全面,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如果犯了這樣的錯誤,就很難逃脫被問責。
汪玉凱則認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加快,有關問責方面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嚴格問責的話,要擴大問責范圍,重大事故、重大人事變動、引發群體性事件都要設置問責制,同時問責程序也要進一步規范,以此保證問責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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