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鞋企反傾銷勝訴后的反思
對中國制鞋行業來說2012年11月18日這一天注定是非常不平凡的一天。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奧康)在當天正式收到歐盟高等法院的判決書,最終裁定歐盟初級法院在審理奧康抗辯歐盟反傾銷的案件上,個別法律條款使用不當,欠缺公正,終審判定中國奧康勝訴。這標志著奧康公司在法律層面上取得了抗辯歐盟皮鞋反傾銷的勝利。
2006年10月,歐盟決定對中國皮鞋實行反傾銷,征收為期兩年的16.5%的高額反傾銷稅。
歐盟是中國鞋業出口的第二大市場。2005年,中國鞋出口到歐盟9.8億雙,金額高達32.3億美元,其中,皮鞋出口兩億雙,金額13.1億美金。
為了應對高額反傾銷稅對中國制鞋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在政府和行業協會的大力支持下,2006年10月23日,奧康聯合溫州、廣州、福建等地中國制鞋企業上訴歐盟初級法院,這場一審官司耗時4年,5家企業3次奮起應訴抗辯。
2010年4月,歐洲初級法院駁回了5家中國鞋企的訴訟請求。一審敗訴后,由于費用太高、信心不足等原因,另外幾家企業相繼退出,只有奧康堅持下來繼續抗辯。奧康的韌性和堅守終于在今年11月迎來“柳暗花明”。
“奧康勝訴主要贏在了法律技術點上。在如何解讀使用有爭議的條款時,歐洲普通法院支持了歐盟理事會的抗辯,但在上訴中,歐洲高等法院推翻了歐洲普通法院的認定。”此案中方代理律師蒲凌塵表示。
對于此次獲勝,奧康董事長王振滔認為:“奧康不僅打贏了官司,更贏得了尊嚴。現在回過頭來看,歐盟反傾銷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是一件好事,這幾年奧康出口的產品結構和生產工藝都得到了很大的改進,出口產品單價全部超過20美元,最高甚至達到了50美元。”
“奧康鞋業自2006年發起上訴,其運用法律手段和國際規則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行業起到了很好的引領和示范作用。”中國皮革協會理事長蘇超英說。
“制鞋行業是個外向型產業,在貿易摩擦趨于常態化和多發化的環境下,企業仍將持續地面臨應對貿易摩擦的挑戰,可能還會受到不公平的裁定。”蘇超英表示。據悉,自2011年以來,巴西、墨西哥等國相繼對中國發起反傾銷調查,巴西在今年7月通過一項反傾銷決議案,決定對來自中國的進口鞋件征收18.2%的反傾銷附加稅。
談及未來中國鞋企應對國際貿易糾紛的策略,蒲凌塵建議:“首先企業要認真對待法律問題,應對國際貿易爭端要‘多條腿’走路,通過多方式、多渠道地應對,維護和爭取自身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在可能和合理的范圍內,要尊重司法的嚴肅性和公正性,不要急于用中國人的慣性思維去看待西方的司法體系。”
浙江省皮革行業協會理事長李偉娟也指出:“反思鞋業的不足,我們必須要狠練內功,深入調整出口產品結構和改進制鞋工藝,提升品牌的附加值,進行自主知識產權建設,變被動為主動,在國際市場上靠實力取勝,這才是中國鞋業在貿易爭端中立于不敗之地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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