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鞋廠16歲打工者膠水中毒,獲賠25萬
近年來,由于不法業者無照經營、開廠,致使許多工人沒有得到良好的防護措施。今年2月,廣州市安監局曾通報自去年9月以來,廣州共發現38例患者疑似膠水中毒事件,其中大部分是鞋廠工人,引起社會高度關注。今年5月,毒膠水的受害者、16歲的打工者李嘉俊狀告鞋廠老板開審。當時,被告請求法院延期審理,申請對中毒原因再進行鑒定。昨日荔灣區法院一審判處鞋廠老板賠償李嘉俊25萬多元。而被告當庭表示會繼續上訴。
李嘉俊所在的鞋廠名叫洪日鞋廠,位于荔灣區芳村橋中河沙。2010年7月2日,年僅15歲的李嘉俊開始在這里打工,具體負責的就是一道要與膠水打交道的工序。
去年12月29日晚,李嘉俊被工友發現暈倒在鞋廠宿舍里,神志不清,渾身抽搐,無法說話。兩天后被轉入廣州市職業病防治院ICU。醫生診斷結果顯示,李嘉俊是職業性急性重度1,2-二氯乙烷中毒。
法院審理查明,從2010年7月至2011年12月29日,李嘉俊在荔灣區沙角街洪日鞋廠底部車間從事掹鞋工作,工作中主要接觸黃膠、硬錚水等。在該鞋廠工作期間,其未與鞋廠簽訂勞動合同。2011年12月29日晚,李嘉俊在加班工作時暈倒在地,四肢抽搐,不能說話,被送往廣州市醫學院附屬第三醫院治療,該醫院診斷為中毒性腦病。后廣州市職業病防治院出具《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診斷結論:職業性急性重度1,2-二氯乙烷中毒。后廣東省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經鑒定,作出維持廣州市職業病防治院的結論。
因李嘉俊在洪日鞋廠突然發病,公安機關以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為由立案偵查,鞋廠老板何某在被逮捕,后獲取保候審。法院確認李嘉俊在洪日鞋廠工作期間,導致1,2-二氯乙烷中毒。法院認為,洪日鞋廠自2002年開辦以來,一直未能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屬非法用工單位,對洪日鞋廠的員工發生工傷事故應承擔相應的責任。荔灣法院一審認為,工廠應承擔支付李嘉俊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的責任,各項費用累計25.7萬元。
鞋廠老板何某在庭審時辯稱李嘉俊在工作中不接觸二氯乙烷,對鑒定結果提出質疑。何某當庭表示要上訴。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