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隘羊毛衫市場遭強拆 業主聯名告贏政府
說起鄞州區邱隘羊毛衫市場,相信許多讀者都有印象。上個世紀90年代,寧波邱隘羊毛衫市場建成,300多名業主通過拍賣獲得市場內部分房屋的產權,他們樓下開店,樓上住人,生意相當不錯。此后幾年,邱隘羊毛衫市場得到了快速發展,連續多年坐上浙江省第一的寶座,在國內也是首屈一指。可是去年9月,邱隘羊毛衫市場遭到了“強拆”,如今,該市場已是人去樓空,整個市場區域都破敗不堪。
近日,浙江省高院作出了一份判決:建筑公司拆除羊毛衫市場內的房屋系受邱隘鎮拆遷辦委托而實施,產生的法律后果仍應由鎮政府承擔。撤銷原審判決和行政復議決定,責令寧波市鄞州區政府重新作出復議決定。
突發變故
邱隘羊毛衫市場要拆掉后建住宅
這一切都要從2003年的一場變故開始說起。2003年10月25日,邱隘羊毛衫市場及周邊地塊被掛牌拍賣,寧波市鄞州區紐華達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沒有競爭對手的情況下,以每畝不到10萬元的價格拿下了包括羊毛衫市場在內130.854畝的住宅用地。根據開發商與政府的約定,該住宅項目需要于2004年5月31日前動工建設,并在二年內開發完成。隨后,賠償工作也隨之展開。
原本以為政府會“一碗水端平”的業主們,在邱隘鎮領導的動員下,陸續簽了拆遷合同,可沒想到事與愿違。
蔡維君是維權業主的代表之一,昨天接受采訪時,她向記者解釋了補償金中的古怪:“2006年最早一批簽合同的業主,每套店面都拿了七八十萬元補償金,我是2007年時第二批簽的,落地面積和第一批一樣的房子,卻拿到了103萬元。最后一批簽的人,拿得多的居然能拿429萬元的補償金!越早簽的業主越吃虧,這是什么道理?”
遭遇強拆
沒有“拆遷許可證”,市場卻被拆了
由于“同房不同價”的不公待遇,羊毛衫市場的業主們與政府部門進行了多次交涉,在這過程當中,部分業主發現此次拆遷涉嫌違法,屬于未取得“拆遷許可證”擅自拆遷。
2012年4月,業主委托律師調查,最終確認了邱隘鎮不具備“拆遷許可證”進行拆遷的事實。
“我們去房管局查了,房產證上面還是業主的名字,政府根本沒理由拆羊毛衫市場的房子。”蔡維君對記者說道,“還有拆遷合同上面,像是甲方政府公章以及賠償的具體交付日期等等重要信息都不明確,要么是沒有,要么就是不全,這樣的拆遷合同實際效力很值得懷疑。”
然而去年9月12日,就在業主們還在和政府溝通協調的過程中,邱隘鎮政府委托的浙江天苑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500多名拆遷人員開進了羊毛衫市場,對房屋進行了強拆。
強拆行為再一次激怒了業主們,蔡維君等多位業主聯名向鄞州區人民法院申請行政復議,卻被拒絕,上訴到寧波市中級法院,同樣被駁回。
高院判決
責令鄞州區政府重新作出復議決定
盡管信訪和打官司屢屢不見成效,但羊毛衫市場的業主們始終沒有放棄。今年5月,業主一紙訴狀又告到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經過將近3個月的等待后,業主們終于等來了期盼已久的好消息。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認為:建筑公司拆除羊毛衫市場內的房屋系受邱隘鎮拆遷辦委托而實施,產生的法律后果仍應由鎮政府承擔。撤銷原審判決和行政復議決定,責令寧波市鄞州區政府重新作出復議決定。
“雖然有所準備、有所期待,但確實還很意外。”此案代理律師袁裕來頗為感慨,雖然經常講司法能夠堅持,但這在一些很大規模的征地拆遷案件中很難不受行政機關干擾,“所以這個案子我覺得它是堅持了一個審判獨立。”
“省高院是8月15日下的判決,我拿到判決書是31日,真的是太高興了!”盡管已經過去了幾天時間,但蔡維君的聲音依然有些激動,她說在拿到判決書的當晚都激動到失眠了。“5年維權,有太多酸甜苦辣了,我現在都不敢去回想……這5年來,我忘記了女兒的成長,忘記了對家庭的照顧,全身心地撲在這個案子上,這個結果,說明我們的堅持還是對的。”
賠償方案
業主希望羊毛衫市場重建或合理賠償
蔡維君告訴記者,如今鄞州區當地政府部門對他們業主的態度已有了變化,這讓她對接下去的賠償也更有盼頭,至于具體的賠償方案,蔡維君有自己的想法,她說:“要么就在原來羊毛衫市場的地方進行重建,讓我們業主重新回到以前的生活;要么就依據相應的實際價值賠房子或者賠錢,如果是賠錢的話,應該和最后一批人一樣,獲得400萬以上的補償金。”
可是事情并沒有這么簡單,盡管省高院判決結果是羊毛衫市場的業主贏了,但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就一定能得到相應的賠償。
邱隘鎮鎮長謝登峰曾明確表示,對業主的補償還是按照原來政策不變,他認為政府對羊毛衫市場的拆遷沒有責任,不存在問題。“怎么還要拆遷許可證,房子我們買過來了,老百姓自愿的。”
謝登峰強調稱,政府是向業主收購房子,簽的也是收購協議,因此協議簽訂后房子就是政府的,所以政府自己拆掉就不需要拆遷許可證。謝登峰表示,目前正在等鄞州區人民政府新的復議決定。“反正最終法院判怎么做,我們就怎么做。”
專家 對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具有警示意義
行政法專家、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章劍生認為,當前的行政訴訟,房屋拆遷訴訟所占的比例較大,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以委托、雇傭建筑公司拆遷為理由推卸責任,其上級政府也往往將錯就錯、護犢子。從這個意義上說,浙江高院的這一判決非同尋常,對于制止非法強制拆除、推進政府依法行政具有警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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