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納稅意識可標明發票稅額
在銷售發票上標明稅收信息,意義重大,這不僅有利于提高廣大消費者的納稅意識,而且還有利于增強普通民眾對國家財政事務的參與意識。
近日,在眾多討論我國稅制改革問題或者原因分析的文獻中常常看到一個觀點,認為中國人普遍缺乏納稅意識。這幾乎是不需要論證就可以隨手拿來說的事實。
然而,在幾千年的中國歷史中,“皇糧國稅不得不繳”的觀念始終在大多數人心中存留。人民有納稅義務,納稅光榮,偷稅可恥等等,也幾乎是家喻戶曉的。事實上,在農村廣大地區取消農業稅之前,農民每家每戶都要繳納農業稅。因此,問題的關鍵不在于國人有沒有納稅意識,而在于具有什么樣的納稅意識以及如何進一步提高納稅意識。
由于我國的稅收主要由企業繳納,直接由個人繳納的稅收非常少,因此稅務機關接觸的納稅人主要是企業的財務或者稅務人員以及部分個體工商經營者群體。即使有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主要由支付單位扣繳,稅負感并不明顯。這或許就是當下大多數中國人普遍缺乏納稅意識的主要制度原因。如何提高廣大普通民眾的納稅意識,需要尋找切實有效的途徑。
有觀點認為,要提高普通民眾的納稅意識,就應該擴大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范圍,讓更多人來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個稅“起征點”應該降低。應該說,這個觀點在邏輯上也說得通,但是這會普遍增加工薪階層的稅負特別是一部分低收入群體的稅負,并不是一個好的途徑,事實上也沒有得到立法者的采納。
一個比較好的提高納稅意識的途徑,是要求經銷單位在向消費者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時開具標明稅款信息的發票,即在發票上將價格和稅款分別標注;甚至可以要求商場或者服務供應商的價格標簽同時注明稅款信息。這個辦法可以讓消費者知曉支付款項中所含的稅收,而且還可以看到不同貨物或者服務承擔的不同稅負,從而使消費者理解國家稅收政策的實際目的。而且,消費者若將一定時期的消費清單所含稅收進行合并匯總時,就可以計算出總稅負水平,便于比較和分析。
目前,在我國貨物銷售和服務提供時主要涉及增值稅,而增值稅制度在設計時已經可以做到價稅分離了。事實上,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已經將價格和稅收分別列示了,現在需要做的是在面向消費者的普通發票上增加稅收信息。因此,在零售環節將價格和稅收分開并不存在任何技術性難題,而且成本極低。此外,像進口關稅、購置不動產繳納的契稅和車輛購置稅等都是單獨計算,完全可以在同一張銷售發票上注明。當然,還有一些具有消費性質的稅收(如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等)還難以完全做到在銷售發票上單獨列明相關稅收信息,可以留待今后條件具備時再行處理。
銷售發票上價稅信息分列是國際通行做法。在歐、美、日、澳等發達國家商家出具的銷售憑據上,都清晰列明相應的稅收信息。在銷售發票上標明稅收信息,看起來是一件無足輕重的小事,卻意義重大。這不僅有利于提高廣大消費者的納稅意識,而且還有利于增強普通民眾對國家財政事務的參與意識,有利于推動政府預算信息的透明,提高政府執政為民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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