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議員高額差旅費引猜疑 記者會上哭訴清白
日本兵庫縣議員野野村龍太郎在神戶市召開記者會,就飽受猜疑的高額旅費費哭訴清白。
日本兵庫縣議員野野村龍太郎的收支報告顯示,該議員2013年度赴東京、福岡等4地當天來回差旅費申請次數高達195次,遠多于其他縣議員,共從政務活動費支出約3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8萬元)。
據悉,報告中并未寫明具體活動內容,也沒有附帶相關發票。野野村2011年度和2012年度也曾同樣以交通費的名義支出了約480萬日元,用于約150次出差。
7月1日,野野村在記者會上痛哭道:“這是我盡全力開展活動的結果,并無撒謊或造假的成分。”對于路線和金額的根據,他表示“不記得了”,拒絕對活動內容和拜訪對象作出說明。據悉,野野村考慮對收支報告進行修改并返還政務費。
報告顯示,野野村通常一個月出差8至21次,還經常一個月內連續出差一周以上。報告將差旅費列為用于拜訪國會議員等活動費,但類似的費用其他縣議員最多僅約33萬日元。
地方稅務局關于差旅費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款和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桂財行〔2014〕30號)規定,經研究,現對我區差旅費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規定如下:
一、差旅費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等費用。
二、對于按照財政部門有關差旅費規定執行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出差人員,按規定取得的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等有關出差補助費用,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對于除上述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的出差人員,其差旅費的稅前扣除限額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差旅費實行實報實銷辦法的,出差人員取得的出差補助在以下限額內免征個人所得稅:區內出差的每人每天100元、區外出差的每人每天120元。超出限額的部分,并入當月發放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差旅費實行包干使用辦法的,出差人員在憑合法票據扣除實際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和市內交通費后,取得的出差補助在以下限額內免征個人所得稅:區內出差的每人每天430元、區外出差的每人每天470元。超出限額的部分,并入當月發放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四、本公告自2014年10月18日起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差旅費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的公告》(桂地稅公告2012年第9號)同時停止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2014年9月18日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