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珙縣出臺新規 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補助最高300
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7月11日,宜賓珙縣財政局重新出臺了《珙縣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并于7月11日起執行。
辦法規定,差旅費補助范圍為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開其工作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
辦法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明確規定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差旅費等標準。規范了工作人員乘飛機、火車(含鐵含高鐵、動車、全列軟席列車)和其他交通工具行為。
辦法規定,縣級及相當職務人員每人每天住宿費上限標準按縣內、縣外市內、市外省內分別為100元、300元、300元,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住宿費上限標準按縣內、縣外市內、市外省內分別為100元、260元、300元憑票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辦法還就出差生活補助、公雜費、交通費標準作了明確的規定辦法要求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應按辦法規定自行結算食、宿等費用,不得轉嫁到其他單位,凡由接待單位安排生活用餐或(含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當向其單位交納相關費用;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其間的食宿費和公雜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差旅費由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報銷。
珙縣縣委縣政府要求,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并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審計監督,財政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