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自稱8個月賣119臺車 工商部門罰款5萬
8個月賣出119臺
2011年11月9日,某汽車銷售商在秀山縣城一繁華地段成立,2012年2月正式營業。而后,該汽車銷售商在其營業場所使用“北京××4S店”、“秀山店售后服務熱線”等字樣,專門銷售北京某品牌汽車。
去年年底,秀山縣工商局接到舉報,經調查核實,該汽車銷售商在沒有取得北京某汽車有限公司授權的情況下,以“北京××4S店”的名義,于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12月24日期間,共銷售該品牌汽車119臺。
秀山縣工商局認為某汽車銷售商的行為已構成不正當競爭,遂依據有關規定,對某汽車銷售商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去年底才獲授權
該汽車銷售商不服,要“維權”。秀山縣法院經過開庭審理查明,原告某汽車銷售商直到2012年12月才取得北京某汽車有限公司的汽車品牌經銷商資格,至今尚未取得北京某汽車有限公司4S店的授權,其售后服務能力也與4S店應具有的服務標準存在差異,擅用“北京××4S店”等字樣已足以使消費者誤認為其已獲授權,屬虛假宣傳,且對同行業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屬于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對此,秀山縣法院判決維持工商局處罰決定。
可向冒牌4S店索賠
重慶競豪律師事務所李帥:汽車銷售商打著“某品牌4S店”的招牌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如果有相應證據證明銷售商進行了消費欺詐,并給購車人造成損失,購車人可向假冒4S店索賠。
辨真偽上公司官網
一汽大眾客服人員:要想知道是不是4S店,可撥打公司總部咨詢電話或登錄官方網站查詢,千萬不要用搜索引擎直接搜索公司汽車名稱,因為有些黑店會利用互聯網進行虛假宣傳。
4S店與綜合店
重慶博眾汽博中心上海大眾4S店的銷售人員稱,汽車銷售行業中,汽車銷售商有經過汽車廠家授權和未經過汽車廠家授權之分。經過汽車廠家授權的銷售商,叫特許經銷商,也叫一級經銷商。一般來說,只有授權銷售商的店才能成為4S店。
4S店是一種“四位一體”的汽車特許經營模式,包括整車銷售、零配件、售后服務、信息反饋四個方面。除此之外,它擁有統一的外觀、標識和管理標準,只經營特定汽車廠家的車輛,且規模較大。
沒有經過授權的銷售商,業內叫做二級經銷商或非授權商。非授權商沒有店面規模上的要求。
重慶晚報記者隨后在汽博中心另外兩家4S店以消費者的身份打聽,兩家4S店的銷售人員稱,綜合店的車一般都是從4S批發來的,4S為了掙廠家的返點,會把車批給二級經銷商,而這些經銷商因為運營成本低,可以薄利多銷,所以價格比4S便宜。
綜合店只賣車,4S店包含銷售、零配件、售后服務和信息反饋,相當于賣車的綜合店+修車的修理廠+零配件銷售商+廠家(官方)活動舉辦地,功能比綜合店全。
4S店經理揭內幕 綜合店買車不一定便宜
汽博中心一不愿透露姓名的4S店劉姓銷售經理說,綜合店確實要比4S店的汽車裸車價低,但車主實際支付的各種費用可能更多,一般綜合店銷售人員會表示提供“代繳汽車購置稅、代上牌照、代辦車輛保險、車輛裝飾”等“一條龍”服務,并強調繳稅和保險兩項,必須通過銷售商代辦。如果消費者不接受,非授權商寧可不賣車。
劉經理說,根據規定,車輛購置稅的數額是由汽車售價決定的。汽車出廠后,稅務部門會為每輛汽車設定繳稅的最低售價。如果實際售價高于稅務部門規定的最低售價,按實際售價繳稅;如果實際售價低于規定的最低售價,則按照規定的最低售價繳稅。
非授權商按實際售價向買車人收取稅款,但代其繳稅時,卻按規定的最低售價繳納。比如一輛車售價20萬元,稅務部門規定的最低售價在17萬元左右。非授權商按照前一價格收錢,再按后一價格繳稅,中間能掙到3000元差價。
汽車保險和汽車維修也是掙錢的“大頭”。劉經理說,正規4S店多與平安、太平洋等大型保險公司合作,而非授權商多與中小型保險公司合作。因為保險公司都會給汽車銷售商“返點”。中小保險公司給出的“返點”很高,為每筆保費的20%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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