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規劃要聯系用人單位
現在校園里時興做職業規劃,一個時常困擾大學生的問題是:我要進入怎樣的用人單位?但卻鮮有人從對方的角度去考慮:用人單位為什么要聘用我?我怎樣才能符合用人單位的要求?
從營銷學的角度看,大學生要找到工作,必須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用人單位需求何在?有一點是很明確的,它不是教育機構,旨在讓你進去繼續進修然后成為“全面發展的人”;它也不是慈善機構,因為悲憐你找不到工作而履行神圣的社會職責。它是什么呢?是勞動機構,是雇傭你進去“干活”的,因為你付出了它所需要的勞動從而以工資作為交換的形式。
遺憾的是,不少大學生卻不明白這個道理,一廂情愿地把用人單位當作是配合自己實現個人職業生涯目標的工具,喜歡就進去呆著,不喜歡就一走了之。
我曾作為評委出席某省職業規劃大賽總決賽,聽到有位大學生選手高談闊論,一副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的樣子,便問了他一個問題:當你的雄偉藍圖不能在單位里順利實現時你怎么辦?他的回答很干脆:改造他們!我又追問了一句:如果他們不采納呢?答:離開他們,繼續尋找適合我的單位!
其實,與這位大學生持有相似看法的人還真不少。根據國家勞動部的“第一次就業調查”報告顯示,三分之一以上的大學生把第一份工作當成職業的跳板,而16%的人“沒有太多考慮”就選擇了第一份工作,結果是大學生就業后一年內流失率高達50%,兩年內的流失率接近四分之三!
應該說,大學生開始重視個人職業規劃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因為畢竟懂得要對自己的生命和前途負責了。但同時我們也留意到一種新的苗頭的滋長,那就是太過于關注個人發展而忽視了社會和用人單位的需求,以用人單位是否迎合或符合自己的職業規劃來作為選擇用人單位和繼續服務用人單位的標準。這種以個人為中心、追求自我價值最大化的“職業規劃”,不是社會發展所倡導的真正的職業規劃!真正的職業規劃,應是將個人職業目標和用人單位需求相結合的規劃,是在滿足用人單位需求的前提下實現個人職業目標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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