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單證的制作指導
不少由內貿轉向外貿的企業在開拓對外貿易的時候,卻發覺自己陷入了一場和外貿單據無休止的“拉鋸戰”當中。怎樣才能讓通過電子商務帶來的生意真正變得“容易”,學習正確地制作出口單據已成中小企業的當務之急。
匯票
國際貿易中,跟單 匯票 是出口方要求付款的憑證。制作 匯票 時應注意出票 條款 。
信用證 名下的匯票,應填寫出票 條款 。用戶若采用部分 托收 、部分 信用證 方式結算,則兩張匯票金額各按 規定 填寫,兩者之和等于 發票 金額。信用證 項下的匯票,若信用證沒有 規定 ,則應與 發票 金額一致。若信用證 規定 匯票金額為 發票 的百分之幾,則按規定填寫。這一做法,通常用于以含傭價向中間商報價,發票按含傭價制作,開證行在付款時代扣傭金的情況。在應用信用證的情況下,以信用證開證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為付款人。若信用證未加說明,則以開證行為付款人。收款人通常為議付行; 托收 方式下,收款人可以是 托收行,均作成指示式抬頭。托收中也可將出口方寫成收款人(已收匯票),然后由收款人作委托收款背書給托收行。
商業發票
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開立的發貨價目清單,是裝運貨物的總說明,全面反映了合同內容。在不用匯票的情況下(如付款信用證、即期付款交單),發票代替匯票作為付款的依據。發票的內容應符合合同規定,在以信用證方式結算時,還應與信用證的規定嚴格相符。發票是全套貨運單據的中心,其他單據均參照發票內容繕制。
發票頂端必須有出口商名稱、地址、電傳、傳真和電話號碼,其中出口商名稱和地址應與信用證一致。在出口商名稱下,應注明“發票”(Cor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字樣。
發票號碼由出口商自行按順序編制。合同號碼和信用證號碼應與信用證所列的一致,如信用證無此要求,亦應列明。開票日期不應與運單日期相距太遠,但必須在信用證交單期和有效期之內。裝運地和目的地應與信用證所列一致,目的地若有重名,應注明國別。凡來證有指定嗟頭的,按來證制作。如無規定,由托運 人自行制定。以 集裝箱 方式裝運,可以 集裝箱 號和封印號碼取代。運輸單據和保險單上的嗟頭,應與發票一致。
運輸單據
我國外貿運輸方式以海運為主,因此著重介紹 海運提單 (Bill of Lading)的繕制及注意事項。
出口商一般為 托運 人,也即信用證的受益人,如果開證申請人因貿易上的需要,在信用證內規定作成第三者提單也可照辦,例如請貨運代理做 托運 人。
貨物到達目的港時船方發送到貨 通知 的對象通常為進口方或其代理人。如果信用證沒有規定,副本提單中仍應將進口方名稱地址填明,以便 承運人 通知。提單上必須注明編號,以便核查,該號碼與裝貨單(又稱大副收據)或( 集裝箱 )場站收據的號碼是一致的。沒有編號的提單無效。填列所裝 船舶 及航次,如中途轉船,只填寫第一程船名航次。
裝運港(Port of Loading)和卸貨港(Port of Discharge)。如不同國家有重名,則應加注國名。卸貨港如采取選擇港方式,應全部列明。如倫敦/鹿特丹/漢堡選卸,則在卸貨港欄中填上“option London/Rotterdam/Hamburg”,收貨人必須在 船舶 到達第一卸貨港前在船公司規定時間內 通知 船方卸貨港,否則船方可在其中任意一港卸貨。選擇港最多不得超過三個,且應在同一 航線 上,運費按最高者計收。
一張提單有幾種不同包裝應分別列明,托盤和集裝箱也可作為包裝填列。裸裝有捆、件,散裝貨應注明“Inbulk”。貨物名稱允許使用貨物統稱。但不得與信用證中貨物的描述有抵觸。危險品應寫清化學名稱,注明國際海上危險品運輸規則號碼(IMCOCODEPAGE),聯合國危規號碼(UNCODENO),危險品等級(CLASSNO)。冷藏貨物注明所要求的溫度。 CFR 和 CIF 條件成交,應填寫運費預付(FreightPrePaid), FOB 條件成交,一般填寫運費到付(FreightCollect),除非買方委托發貨人代付運費。程 租船 一般只寫明“ASARRANGED”(按照約定。如信用證另有規定,按信用證規定填寫。正本提單份數(Number of original Bs/L)。按信用證規定簽發,并分別用大小寫數字填寫,如“(2)TW”。信用證中僅規定“全套”(FUllset),習慣上做兩份正本,但一份正本亦可視為全套。
提單日期均為裝貨完畢日期,不能遲于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期。提單簽發地點按裝運地填列。如果船期晚于規定裝運期,要求船方同意以擔保函換取較早日期提單,這就是“ 倒簽提單 ”(AntidatedB/L);貨未裝上船就要求船方出具已裝船提單,這就是“預借提單”(AdvancedB/L),這種做法系國際航運界陋習,一旦暴露,可能造成對方索賠以至拒收而導致巨大損失。
在 CIF 或 CIP 合同中,出口商在向銀行或進口商收款時,提交符合銷售合同及/或信用證規定的保險單據是出口商必不可少的義務。按信用證規定金額投保,若信用證未規定,則按 CIF 或 CIP 價格的110%投保。保費及資率一般沒有必要在保險單上表示。如果需在中途轉船,如投保時已確定二程船名,則把二程船名也填上。如二程船名未能預知,則在第一程船名后加注“and/orsteamers”。
承保險別是保險單的核心內容。它主要規定了保險公司對該批貨物承保的責任范圍,也是被保險人在貨物遭到損失后,確定是否屬保險公司責任的根據。賠付地點和賠付代理人。一般為保險公司在目的地或就近地區的代理人。保險單簽發日期和地點。保險單的出單日期不遲于提單或其他貨運單據簽發日期,以表示貨物在裝運前已辦理保險。
原 產地證 明是用以證明貨物原產地或制造地以及進口國 海關 計征 稅率 的依據。我國出口商品所使用的 產地證 主要有以下幾種。
普通 產地證 。用以證明貨物的生產國別,進口國 海關 憑以核定應征收的 稅率 。在我國,普通產地證可由出口商自行簽發,或由 進出口 商品檢驗局簽發,或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簽發。實際業務中,應根據買賣合同或信用證的規定,提交相應的產地證。在繕制產地證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原產地規則》及其他規定辦理。來源于 考試 大網。
普惠制產地證。目前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的有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士、俄羅斯及歐盟15國,以及部分東歐國家。凡是向給惠國出口受惠商品,均須提供普惠制產地證,才能被受 關稅 減免的優惠,所以不管來證是否要求提供這種產地證,我出口商均應主動提交。普惠制產地證的書面格式名稱為格式A(FormA)。但對新西蘭還須提供格式59A(Form59A),對澳大利亞不用任何格式,只須在商業發票上加注有關聲明文句。在我國,普惠制產地證由 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簽發。
紡織 品產地證。對歐盟國家出口 紡織 品,需提交該產地證。該證是進口國 海關 控制配額的依據。在我國,該證由地方外經貿委(廳)頒發。普惠制產地證是取得 關稅 優惠,而 紡織 品產地證是取得配額證明。對歐盟出口有關產品時,需同時提交兩種產地證。
對美國出口的原產地聲明書。凡屬對美國出口的配額商品,如紡織品等,應由出口商填寫原產地聲明書。有三種格式(l)格式A:單一國家聲明書(Single Country Declaration),聲明商品產地只有一個國家(2)格式B:多國家產地聲明書(Multiple Country Declaration),聲明商品的原材料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生產的;(3)格式C:非多種 纖維 紡織品聲明書,亦稱否定聲明書(Negative Declaration),凡紡織品的主要價值或主要重量屬于麻或絲的原料或含羊毛量不超過17%,則可填用此格式,以說明該類商品為非配額產品。
檢驗證書
國際貿易中檢驗證書種類很多,分別用以證明貨物的品質、數量、重量和衛生條件等方面的情況。
檢驗證書一般是由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出具,也可以根據不同情況,由出口企業或生產企業自行出具。應注意出證機構檢驗貨物名稱和檢驗項目必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還必須注意檢驗證書的有效期限。一般貨物為60天,新鮮果蔬類為2~3個星期,出口貨物務必在有效期內出運,如超過了期限,應該重新報驗。
其他單證
其他單證按不同交易情況,由合同或信用證規定,常見的有:寄單證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for Despatch of Documents)、寄樣證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for DesPatch of Shipment Sample)、郵局收據(Post Receipt)、快速收據(Courier Receipt)、裝運通知(Shipping Advice)以及有關運輸和費用方面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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