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包括那些群體?
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一個企業從登記到終止,其實無時無刻都處于民事法律關系之中。那么究竟什么是民事法律關系,它又有何分類呢?下面我們將具體細談。
一般來說,民事法律關系即是指平等主體之間所發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規范的、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是民法對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加以調整的結果。
其中民事法律關系中的主體主要包括有:
①公民,指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人。
②自然人,指因出生而獲得生命的人類個體,即包括本國公民,同時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藉的人。
③個體工商戶,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人。
④農村承包經營戶,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農村承包合同規定,從事商品經營的人。
⑤個人合伙,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伙經營,共同勞動的人。
⑥法人,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我國把法人分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私營企業法人和外資企業法人、獨資企業法人等。
⑦聯營,企業之間或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所組成的新的經濟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備法人條件的,經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取得法人資格的,可以成為法人。
總的來說以上無論哪種形式的公民或法人,他們的民事主體地位均一律平等,不加任何限制,也無任何例外,機會均等,公平競爭。
責任編輯:vivi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