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傳統服飾標準化工作正在進行
為進一步推進新疆少數民族傳統服飾標準化工作進程,近日,新疆質監局召集相關專家學者召開“新疆少數民族傳統服飾標準化座談會”,就新疆少數民族傳統服飾標準制修訂工作進行座談,同時對《維吾爾傳統服飾名詞與術語》和《維吾爾傳統服飾分類和編碼》兩項地方標準送審稿進行評審。
當天,來自新疆黨委宣傳部、文化廳、經信委、教育廳、新疆大學、新疆師范大學、新疆社會科學院、新疆民族服裝研究院、新疆標準化研究院及有關企業的專家、學者等針對標準送審稿的各項定義、分類依據、示例圖片等具體內容進行了熱烈討論和評審。
開展少數民族傳統服飾標準化工作有利于保護和傳承民族文化,自治區黨委和人民政府歷來重視新疆少數民族傳統服飾的標準化工作,2013年發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標準化發展戰略綱要(2011-2020年)》在服務領域標準化任務中明確提出,要建立完善少數民族服飾標準體系。
2014年,新疆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征求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文化廳、經信委、教育廳等有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印發了《關于推動新疆少數民族傳統服飾標準化工作的意見》,確定了近期新疆少數民族傳統服飾標準化工作主要內容及實施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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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了強制性國家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這是我國第一個專門針對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童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據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標準對童裝的安全性能進行了全面規范,將有助于引導生產企業提高童裝的安全與質量,保護嬰幼兒及兒童健康安全。新標準將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實施。
據了解,《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了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安全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國家標準委工業標準二部主任戴紅介紹,鑒于嬰幼兒和兒童群體的特殊性,該標準在原有紡織安全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了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的各項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級。在化學安全要求方面,標準增加了6種增塑劑和鉛、鎘2種重金屬的限量要求。在機械安全方面,標準對童裝頭頸、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繩帶作出了詳細規定,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標準對紡織附件也作出了規定,要求附件應具有一定的抗拉強力,且不應存在銳利尖端和邊緣。另外,該標準還增加了燃燒性能要求。
依據年齡不同,標準將童裝分為兩類,適用于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嬰幼兒穿著的,為嬰幼兒紡織產品;適用于3歲以上、14歲及以下兒童穿著的,為兒童紡織產品。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標準還將童裝安全技術類別分為A、B、C三類,A類最佳,B類次之,C類是基本要求。標準要求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C類要求。標準同時要求童裝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安全類別,嬰幼兒紡織產品還應加注“嬰幼兒用品”。今后,消費者在選購童裝時,可以以使用說明上標明的安全類別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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