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樹清堅決治理金融亂象 完善理財業務規制建設
民營資本進入金融市場對于實體經濟發展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千萬不能將民營銀行辦成少數人或少數資本控制的銀行,變成自己的“提款機”,進行關聯交易,吸收公眾存款用于自己特殊目的的投資。監管部門一直在積極推動投貸聯動試點,目前還沒有擴大試點的計劃,已有一家銀行有實際的資金落地。
郭樹清表示,部分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層層嵌套,底層資產看不見底,最終流向無人知曉。這種現象的產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監管制度缺失,未來要根據銀行業務和風險的新變化、新現象和新特征,參照國際監管標準,全面梳理銀行業各類業務監管規則,盡快填補法規空白,及時更新已滯后于業務和風險發展的監管規制,廢除不合時宜的監管規章制度。
他強調,要堅決治理各種金融亂象,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銀監會將積極參與、全力配合監管協調機制的建設,深化與“一行兩會”、外匯局以及其他部委的信息共享和統籌協調,健全完善系統性風險監測預警和防控機制。及時彌補監管短板,排查監管制度漏洞,完善監管規則。深入開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專項治理,重點整治違規開展關聯交易、花樣翻新的利益輸送、重大經營管理信息隱瞞不報、違法違規代持銀行股份等不良行為,充分發揮監管處罰的震懾作用,促進銀行業穩健發展。
隨著金融混業的演進,商業銀行在多元化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潛在風險。在談及資管行業監管時,郭樹清表示,目前銀行、保險、證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機構都在開展資管業務。由于監管主體不一樣,法律規章不一樣,確實出現了一些混亂,部分資金“脫實向虛”,我們正在研究一個共同的監管辦法。首先達到這個標準,大家共同遵守這個標準。在這一基礎上,各機構、各行業可以要求更高,從而提高資管產品的透明度,使“影子銀行”去掉“影子”。
銀監會副主席曹宇表示,銀行領域的資管業務主要指理財業務。截至去年末,商業銀行理財業務賬面余額近30萬億元,去年為客戶創造收益9773億元。銀監會將進一步完善銀行理財業務的規制建設,一是引導理財產品更多地投向標準化金融資產;二是要求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相對應,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三是嚴控期限錯配和杠桿投資,不得開展滾動發售、混合運作、期限錯配、分離定價的資金池理財業務;四是嚴格控制嵌套投資,加強銀行理財對接資管計劃和委外投資的監管,強化穿透管理,縮短融資鏈條。
對于銀行業非信貸資產和表外業務,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表示,銀監會并不是一味堅決反對和阻止銀行多元化,而是更多地聚焦其風險。一是促進銀行信貸資金通過信貸等方式確實進入實體經濟,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二是確保風險是可控、透明的;三是根據風險情況,及時提足撥備,夯實資本,抵御可能出現的風險。
在談及互聯網金融風險時,曹宇表示,在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銀監會正在開展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行業底數初步摸清,機構異化的趨勢得到扭轉,P2P網貸行業風險的整體水平正在下降。下一步,銀監會將按照堅守風險底線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引導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表示,《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正在修改過程中,將對非法集資處置工作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作為金融支持去產能、去杠桿的重要舉措,本輪市場化債轉股受到各方關注。郭樹清透露,目前市場化債轉股簽約金額4300多億元,實施金額400多億元。銀監會將進一步強化政策支持、工作指導和風險監測,推動市場化債轉股取得新成果。郭樹清表示,債轉股強調“兩化”,一個是市場化,一個是法制化,不搞行政命令,不搞行政談判。對于債轉股市場沒有行政指標計劃,完全基于當事各方的自覺自愿協商。
對于債轉股過程中銀行對相關股權的處理問題,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表示,基于《商業銀行法》相關規定,目前銀行對于債轉股的處置有三種方式:一是把債權資產轉讓、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二是鼓勵銀行充分利用已有的、具有股權投資功能的子公司實施債轉股。三是如果有必要,也會批準符合條件的銀行設立專門經營債轉股的實施機構。
現在已有一批上報至國務院,監管部門對新設立機構的資本、業務范圍等都會有相應的監管要求。至于下一步會不會修改《商業銀行法》,可能會根據形勢的發展,目前還沒有這一計劃。郭樹清表示,要積極探索多種靈活有效的債務處置方式,堅定不移地深入推進去產能,債權委員會的形式就是一個很好的辦法。截至去年,全國已成立債權委員會12836家,涉及信用金額約14.85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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