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裝周”的商標擁有者向主辦方索賠
美國著名體育娛樂時尚經紀公司 WME-IMG 是紐約時裝周的承辦方,但是上周爆出的一起法律訴訟,可能會讓他們無法繼續使用 “New York Fashion Week(紐約時裝周)”這個名稱。
據美國網站報道,一位名為 Trisha Paravas 的企業家聲稱,她的公司擁有 “New York Fashion Week”的商標使用權,而 WME-IMG 和 Council of Fashion Designers of America(美國時裝設計師協會,以下簡稱 CFDA) 侵犯了該商標的使用權,要求被告向她支付1000萬美元的賠償。

按慣例,多數時裝秀的觀眾都是收到邀請的業內專業人士或媒體,為了打破常規,Paravas 自行創立了一家公司 Fashion Week Inc.,專門舉辦各種針對消費者的時裝秀。她們舉辦的一年兩次的時裝展會最早始于 2013年12月,名為“New York Fashion Shows”。在逐漸吸引到更多注意力后,Paravas 決定為活動改名。
起訴文件中提到:“Paravas 女士是一位擁有MBA學位的企業高管,她意識到手里有一個非常有潛力的項目。同時她也意識到,為了增加項目的吸引力,她需要起一個新的名字。”
Paravas 聲稱,在她檢索商標的時候,發現 “New York Fashion Week” ,以及縮寫“NYFW” 的商標使用權并沒有被占用,因此她搶先進行了注冊。2015年年底,Paravas 舉辦的展會已經開始盈利,并吸引到了大量的合作贊助企業,包括 Ritz-Carlton(麗思卡爾頓酒店), JP Morgan Chase (摩根大通銀行)和 Dr. Pepper 等。
與此同時,Mercedes-Benz(梅賽德斯奔馳)停止了對 WME-IMG 和 CFDA 舉辦的時裝周進行冠名贊助,因此,該時裝周正式重新命名為“New York Fashion Week”。
紐約時裝周創辦于1943年,自2000年以來業界一直將它的名字默認為“New York Fashion Week”。
Paravas 表示,兩項活動的重名產生了很多的誤解,并讓她的活動失去了許多設計師和贊助商。因此她向舉辦方WME-IMG 和 CFDA 提出了商標模糊、不正當競爭和商標侵權等多項訴訟,要求對方做出賠償,并永久停止使用“New York Fashion Week”這一名稱。
美國地方法官 John G. Koeltl 拒絕了 Paravas 提出的暫時禁止被告使用“New York Fashion Week”名稱的要求,并將在8月4日舉行聽證會,決定是否向 WME-IMG 發出初步禁令。
WME-IMG 的發言人拒絕對此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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