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制對市場著實產生了無形的恐懼
A股的熔斷機制真可謂“生逢其時”。2016年至今只有四個交易日,因滬深300指數跌幅分別達到5%與7%而四次觸發熔斷,兩個交易日提前收盤,其中周四的交易時間僅僅只有15分鐘,也創造了A股市場的一個全新的紀錄。
盡管中國證監會相關人員1月5日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熔斷機制發揮了一定的冷靜期作用,對于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具有積極意義”,但顯然更需要“根據熔斷機制實際運行情況,不斷完善相關機制”,而事實也說明了這一點。
無論是1月4日還是7日,在滬深300指數首次觸發熔斷之后,再次恢復交易整個市場變得更加恐慌。1月4日恢復交易后,滬深300跌至7%用了7分鐘,而1月7日則只用了2分鐘的時間,表明此次更多投資者在瘋狂出逃,并且其力度也要大得多。
熔斷機制的標的指數為滬深300指數,但滬深300指數的弊端早已一覽無余。去年股災期間,以滬深300指數為標的的期指頻頻跌停,個中存在被操縱的嫌疑。盡管此前監管部門聲稱滬深300指數不容易被操縱,但事實已經給出了最好的回答,中金所大幅提高期指的保證金比例與交易費用,也以“自宮”的方式進行了印證。因此,用滬深300指數作為熔斷機制的標的指數并不合理。
而且,滬深300指數成分股不過為300家上市公司,即使其總市值、規模、行業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畢竟只有300家而已。以300家上市公司的漲跌來決定整個市場是否“熔斷”,以300家上市公司決定其余2000多家上市公司是否繼續交易,本身也是不公平,其實際上也無法代表其他上市公司。
更何況,有上市公司,如此才是公平的。我們可推出滬深綜合指數。以滬深兩市所有上市公司作為成分股,以其已流通股份作為權重來計算指數(其中,新股掛牌第二個交易日計入指數,限售股解禁第二個交易日計入指數)。這樣的指數漲跌才能更真實地反映出整個市場的波動狀況,以其作為熔斷機制的標的指數才更合理。
熔斷機制一經正式生效即派上“用場”,一方面與近期市場的利空因素有關。如上市公司大股東、高管半年的禁售令即將到期,市場傳聞有超過萬億的限售股將套現。也就是說,大股東與高管的拋售將開始。
另一方面,注冊制對市場的影響不容忽視。繼當年的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后,新股發行實行注冊制無疑亦是資本市場的一次重大制度變革。隨著媒體披露注冊制具體實施方案月內將落定的消息,就像當年的股改一樣,市場會產生一種無形的恐懼。
此外,尤為值得關注的是,去年6月中旬開始的股災,在投資者心理上形成的創傷并沒有完全愈合。股災期間市場的一大特點即是奪路而逃。看誰跑得快,跑得慢的,等待你的只有更低的價位。本周再次熔斷后恢復交易,就呈現出此種特征。這既反映出市場的脆弱性,也反映出市場的一種恐慌心態。
境外市場的熔斷機制能夠發揮出應有的作用,而A股市場的熔斷機制卻表現出助跌的特性,這顯然不是我們推出該機制的初衷,對此,市場上亦出現了不同的聲音。個人認為,在一個投機氛圍濃厚的A股市場,推出熔斷機制本身并沒有錯,重要的是,標的指數與熔斷閾值的設計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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