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強監管風暴正在中國資本市場越刮越猛!
從8月25日新華社宣布,中信證券徐剛等8人,證監會發行部處長劉書帆,證監會處罰委原主任歐陽健生,以及《財經》記者王曉璐,被公安機關帶走;到8月28日證監會發言人稱,近日已向公安部集中移送22起涉嫌操縱市場、內部交易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犯罪案件;又到9月15日中信證券總經理程博明、運營管理部負責人于新力、信息技術中心副經理汪錦嶺等人,因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被公安機關依法調查;再到9月16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證監會主席助理張育軍涉嫌嚴重違紀被查;證券犯罪案件一件接一件,令人震撼。
稍加梳理,發現這場越刮越猛的監管風暴有兩大特點:一是查處層級越來越高,既包括涉案人員,從處級到局級到準副部級,張育軍更是“十八大”以來證監系統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也是現任證監官員中級別最高的;也包括辦案機關,從證監會、到公安部,再到中紀委。二是內部人犯罪占比極高,金額巨大。公安部門和中紀委直接查處的,除王曉璐一案外,均為內部人犯罪,其實王曉璐作為證券記者,也與“內部人”沾邊。而證監會移送的22起罪案中,內部人犯罪(包括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上市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就占了16起,比例高達四分之三。其中上市公司與其他業內人員勾結犯罪的6起,證券公司4起,基金公司3起,上市公司1起,資產管理公司1起,其他從業者1起。如涉案金額最高、非法獲利達數十億元的“張某等人涉嫌操縱市場案”,張某就是上市公司股東,其與職業操盤手孔某勾結,操控上市公司信息發布,拉抬股價,在高位減持公司股票后非法獲利。
毫無疑問,打擊內部人犯罪,已成為查處證券犯罪、凈化證券市場的重中之重。長期以來我們被告知,內部人犯罪多是上市公司和利益相關者內外勾結,通過操縱股價或內幕交易牟取暴利,就是證監會內部的“監守自盜”者,包括曾經擔任證監會副主席的王益,也都是運用手中的權力,通過幫助一家或幾家上市公司謀利(或IPO,或重大重組等等)而肥己。
如果說,上市公司和某些內部人勾結,靠的還是某一個或幾個股票發財,損害的還只是某家公司股民的利益的話,而像張育軍和程博明那樣的政策制定者,發的就是整個市場的財,是“股難財”、國難財,損害的就是億萬投資人的利益。打一個比方,就像考場中的出題人,出題后他們必須與外界徹底隔絕,直到考完才能回家重獲“自由”,中國歷朝歷代,考場舞弊判的都是最重的罪,直至死刑。
在這次股災中暴露出來的張育軍以及中信證券窩案中的“內部人”,與前大不相同。他們是極少數幾個有權制定政策、發布政策和最先獲取政策的人,他們是救市總指揮,是國家隊救市的主力軍和中堅力量。誰都知道,中國股市迄今還是政策市,政策對每一個市場參與者來說就是大把大把的金錢。
張育軍和中信證券窩案,給打擊證券犯罪提出了一個新課題:身處監管中樞的人利用信息優勢謀取私利,并且給市場帶來重大影響和波動時,他們該承擔怎樣的罪責?如今國家花了1.5萬億救市,不但國家資金被套,上億股民的二十多萬億市值灰飛煙滅,至今市場元氣還恢復不過來,這決不是一般的內幕交易或泄露內幕信息,更不是什么瀆職!
而從制度建設、防患于未然的角度說,身處監管中樞的人應該有一定的任職期限。不是說張育軍是國內惟一執掌過滬深兩大證券交易所帥印,在證監系統工作逾20年的第一人嗎?不是說其人脈資源如何如何,同門師兄弟全是券業大佬嗎?位高權重加上如此深厚的人脈資源,面對的又是上億、數十億的股市暴利,什么事情干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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