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起征點難露真容 專家稱級次比起征點更重要
媒體報道中對于個稅起征點調整的猜測層出不窮,近日,又曝出據稱是源自一位熟悉個稅調整討論過程的消息人士透露的信息,稱決策層已初步確定個稅起征點為3000元。
“最近的傳言太多了。雖然大家都把焦點集中在了起征點上,但我認為,這次的焦點并不在于此。”一位業內專業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此次個稅調整的重點應是級次的縮短和對45%最高稅率的調整。
此前有報道稱,我國針對工資、薪金收入的現行9級累進稅率或將減少為6級。記者注意到,針對工資、薪金收入的最高檔稅率為45%,而針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最高則適用35%的稅率。上述專業人士認為,兩者的差距有可能趨同,即針對工資、薪金的45%最高稅率或將調低至35%。
“十二五”時期,在著力調節收入差距方面,已確定的很重要的一點便是要通過稅制改革等措施加大二次分配的調整力度。即加快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充分考慮家庭綜合稅負能力,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計征和抵扣。完善企業所得稅制度,將減稅負與促就業有機結合起來,對有利于就業的中小企業和勞動密集型行業給予稅收優惠。適時開征物業稅,條件具備時開征遺產稅、贈與稅和特別消費稅,加大對高收入群體的稅收調節力度。適當增加政府貨幣轉移支付,并且更多地向低收入群體傾斜。
“單純從個稅調整的角度看,現在也只是進行微調,未來長期肯定是要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發展。”該專業人士認為,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制定肯定是要經過深思熟慮,這么長時間沒有公布可以理解,而個稅起征點的調整并不一定要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來固定,因此,若從現行的2000元調至5000元,跨度太大,而若調至2500元,其本身的意義也不大。
對于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實現,有專家指出,以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短期內有很大難度。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研究所研究員張培森認為,最主要的原因便是目前沒有家庭信息檔案資料。“十二五”前期實現以家庭為單位的個人所得稅申報,難度太大,最快也是在后半期。而目前實現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也不容易。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個稅改革已經提了很多年,但此次密不透風的調整方案顯然并沒有采用向公眾征求意見的方式,而是直接采取了專家決策。
“地方財政部門也沒有收到相關的征求意見信息。”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說。
究竟個稅調整的依據是什么?雖然有官員在兩會期間表示,適當提高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需要根據居民工薪收入水平變化、物價因素、基本生活費的開支等因素,綜合統籌考慮來確定。而實際上,到底按什么標準來制定個稅起征點,目前并無統一說法。 (記者 黃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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