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堅決抑制地價過快上漲趨勢
國土資源部19日晚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及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采取有力措施,嚴格落實房地產監管和調控政策措施,打擊囤地炒地閑置土地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抑制少數城市地價過快上漲趨勢。
國土資源部指出,近期少數城市部分優質地塊出讓溢價率偏高,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對此,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和敏銳性,密切關注當前土地市場動向,抓緊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把握供地節奏和時序,優化供地結構,調整供地方式,堅決抑制地價過快上漲;要嚴格落實已有政策規定,堅決打擊囤地炒地閑置土地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落實調控措施。
針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國土資源部要求,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任務,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類用地”供應總量未達到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的市縣,年底前不得出讓大戶高檔商品住宅用地。
國土資源部嚴禁保障性住房用地改變用地性質。保障性住房用地改變用地性質搞商品房開發的,必須依法沒收違法所得,收回土地使用權,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重新招拍掛出讓。堅決制止擅自調整容積率行為。經依法批準調整容積率的,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批準調整時的土地市場樓面地價核定應補繳的土地出讓價款。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對各地房地產用地開竣工申報制度的建立情況進行檢查,對未按照國土資發〔2010〕34號文件規定建立制度的市縣,要提出通報批評,限期建立。
國土資源部提出,對招拍掛出讓中溢價率超過50%、成交總價或單價創歷史新高的地塊,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成交確認書簽訂(中標通知書發出)后2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的中國土地市場網頁下載并填寫《房地產用地交易異常情況一覽表》,分別上報國土資源部和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國土資源部要求嚴格執行招拍掛出讓制度和操作程序,規范房地產用地出讓行為。對發現存在超面積出讓、捆綁出讓、“毛地”出讓、住宅用地容積率小于1、出讓主體不合法等違反政策規定的出讓公告要及時撤銷。違反規定出讓的,應立即終止出讓行為并依法追究責任。對發現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等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不得通過競買資格審查。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將審查發現的違法違規違約行為,及時在當地媒體和國土資源部門網站向社會公布。在查處整改到位前,企業及其控股股東不得參加土地競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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