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簡章:
七、考試科目
文化考試:須參加2011年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專業考試:攝影專業須參加學校攝影基礎知識、攝影基本技能考試。藝術設計(服裝表演策劃)專業須參加學校形體測試、舞蹈(小品)、臺步考試。其他專業均須參加2011年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美術類統一考試。
八、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只招收英語考生
九、錄取辦法與原則
1.藝術類(美術統考)專業錄取原則
美術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當地省(市)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的,專業和文化成績按各50%比例計入錄取總分,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上海市:錄取總分=(素描×40%+色彩×40%+速寫×20%)×50%+文化成績÷4.2×50%(滿分150分)
外省市:錄取總分=美術統考成績÷美術統考滿分×150×5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150×50%(滿分150分)
2.攝影專業錄取原則
攝影校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當地省(市)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的,專業和文化成績按各50%比例計入錄取總分,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上海市:錄取總分=校考成績÷2×50%+文化成績÷4.2÷1.5×50%(滿分100分)
外省市:錄取總分=校考成績÷2×5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100×50%(滿分100分)
3.藝術設計(服裝表演策劃)專業錄取原則
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當地省(市)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校考成績合格,按校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該專業不設英語單科最低分限制)
4.上海考生美術統考成績達到全市前50名者,或校考專業成績達到前5名者,且文化成績達到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英語單科成績50分(含)以上者,直接錄取。
5.攝影和藝術設計(服裝表演策劃)專業的專業考試成績不能用于其他藝術類專業。
6.我校招生的所有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如生源地高招辦有特殊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