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百倫”商標專用權爭議不斷
“一個商標9800萬?收購得了。”有網友為NewBalance打抱不平。然而,廣東的一家運動品牌公司早在2004年就注冊了“新百倫”這一商標,而NewBalance當時在中國還寂寂無名。不過,New Balance于1906年在美國波士頓創立,是個百年品牌,被公認為世界“四大跑鞋”之一。
無獨有偶,5月初,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78起“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中的32起作出判決,維持一審判決,駁回美國NBA巨星、“飛人”邁克爾·喬丹撤銷“喬丹體育”爭議商標注冊的上訴請求。一系列案件都表明中國在保護知識產權、保護企業商標權、懲罰商標侵權行為上越來越有所作為。
不過,究竟是外國大公司仗勢欺人還是國內小企業搶注商標得了便宜還賣乖?盡管法院已經作出判決,但新百倫商標案在公眾中的影響仍在持續發酵。
一直被山寨品牌模仿的New Balance反倒成了侵權方。根據法律裁決,New Balance將在中國內地揮別“新百倫”品牌。記者在其官方網站、天貓旗艦店和京東旗艦店瀏覽時發現,賣場已都沒有了中文名稱。
對于這樣的判決結果,上海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振宏解釋,“中國法律對商標的保護采用的是注冊制,即誰先注冊,誰享有商標的擁有權。但在美國,法律對商標的保護采取的是使用制,即誰先使用該商標,誰獲得商標的擁有權。”
搶注國外知名品牌中文商標的情況在國內屢見不鮮,不過,原告周樂倫申請“新百倫”商標并不屬于搶注。
本刊記者在“中國商標網”上查詢“新百倫”,4份同名申請書中,只有廣東省廣州市珠江新城臨江大道海濱花園厚德軒7樓C座的周樂倫于2004年6月4日注冊的商標處于有效狀態。雖然這個商標被人以三年撤銷不使用提出了商標無效的請求,但是請求尚未批準,所以這個商標目前仍舊有效。
周樂倫是當前“百倫”、“新百倫”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人。這兩個注冊商標的核定使用都歸第25類“服裝,鞋,帽,襪”等商品上,無疑與NewBalance同行競爭。同時,周樂倫設立了企業,生產以“百倫”、“新百倫”為商標的男鞋產品,并在大型商場設有銷售專柜。
位于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格氏次街20號的新平衡運動鞋公司在2006年9月15日提交申請的“新百倫”商標則處于無效宣告中。2007年12月,該公司曾要求商標局駁回周樂倫對“新百倫”商標的注冊申請,認為該商標抄襲、模仿了New Balance,但在2011年7月,國家工商總局作出裁定,認為該公司異議的理由不成立,周樂倫申請的“新百倫”商標隨即被予以核準注冊。
2006年新百倫公司成立,主要負責在國內銷售New Balance運動鞋系列產品,并很快占領了相當份額的跑鞋市場。在此過程中,為了適應中國市場文化,該公司選擇了使用“新百倫”的中文名進行宣傳和營銷,在其宣傳產品的廣告中使用“新百倫NewBalance”標識。
周樂倫稱,新百倫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把“新百倫”作為商標標識使用,在網店中也以“新百倫New Balance”來標識產品,在專賣店所出具的購物小票中標識“感謝您購買新百倫產品”,導致大量消費者和經營者誤認為“新百倫”商標就是新百倫公司產品的中文商標。
廣州中院審理認為,被告新百倫公司是明知“百倫”及“新百倫”商標的注冊情況,但仍選擇使用“新百倫”來標識及宣傳其產品。
新百倫公司在法庭上辯稱,“新百倫”僅用作New Balance商品的中文名稱,而沒有作為企業字號在商品上突出使用,屬于善意使用。而且,新百倫公司銷售商品時間遠遠早于原告使用“新百倫”商標銷售商品的時間,且其使用方式沒有使消費者或相關公眾產生任何混淆,不構成侵權。
在《商標法》中,對善意使用的確有所保護,也就是說,我用了這個名稱,一直沒有注冊,別人注冊了之后,我還是可以用的,但是要注意區分與別人注冊的商標的不同。
廣州中院則認為,新百倫公司沒有規范地使用其企業名稱,也沒有善意地主動避免使用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標識,以避免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和市場無序,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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