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當天不接受定金退款 571億被指有水分
在剛剛過去的“雙十一”中,不少消費者發現在天貓(淘寶商城)上所購商品當天不接受定金退款,這不僅讓人懷疑阿里旗下平臺571億元的巨額交易量中有些“水分”。
消費者:交了預定金 退款很難
武漢的王先生最近網購遇到了煩心事。“雙十一”前,他在天貓看中了一款冰箱,并提前預交了99元的預付款,準備在11日再付尾款,但是由于個人原因,王先生不想購買了,可是找商家退定金,商家卻表示必須在11日交齊余款,才受理申請。王先生不滿地表示,冰箱不是定制產品,取消購物不影響二次銷售,為什么當天不能接受申請。不少網友有類似的吐槽。
天貓部分預售商品不接受7天無理由退貨,被不少人投訴。家住漢陽的楊小姐9日在天貓一家服裝品牌店預定了一件衣服,結果在實體店試穿過后發現不合適,但她已在網店預付39元定金。楊小姐原打算11日拍下來后再申請退全款,但該商品標示著“此商品不支持7天退貨”的說明,咨詢天貓客服,也得到商品不予退換的答復。
天貓:交易量大 當天不接受退款
昨日,記者撥打了天貓的客服電話,對于“雙十一”所購商品不能當天申請退款的問題,天貓方面回應稱,由于活動期間訂單量較大,因此在11日零時-24時期間,消費者在“已買到的寶貝”頁面中未發貨訂單的申請退款功能將暫時關閉,但該功能將于2014年11月12日零時開放。
而對于預售商品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貨,天貓方面表示,新消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報紙、生鮮等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此次“雙十一”預售是通過消費者前期下定金,商家按訂單數量安排生產,屬于以銷定產,商品性質不同于傳統庫存銷售模式。不管是預售商品的活動頁面還是商品詳情頁面,都明確對于定金規則、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的提示,因此符合新消法第二十五條的例外情形。
專家:涉嫌制定單方面條款
業內人士表示,阿里“雙十一”當天交易額571億元中肯定是有“水分”,其中包括退貨率。湖北盈科律師事務所吳良濤認為,退款流程屬于購物平臺對消費者的承諾,如未提前明確告知消費者條款變動,“雙十一”當天消費者退款時才告知不能退是屬于違反約定行為。
而對于天貓回應預售商品不適用于7天無理由退貨范疇的說法,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投訴監督部負責人表示,電商規定預售商品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除了在商品活動頁面明確表示外,還需在每次與消費者交易時進行二次確認,否則涉嫌制定單方面條款。
武漢市工商局網絡監管處處長魏紅建議,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時,要認真閱讀說明。若商家在購物說明中標明該預付款為定金,消費者最后不購買該商品,商家可不予退還該定金。若僅僅標明是預付款或訂金,那么商家應當將該部分預付款退還。
魏紅提醒消費者,“雙十一”期間,消費者如果網購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糾紛或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向第三方平臺所在地工商部門或者商家所在地工商部門投訴。比如你與淘寶網上的店鋪發生消費爭議,該店鋪的經營者住所地在武漢,那么你既可以向武漢的工商部門投訴,也可以向淘寶網所在地的杭州工商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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