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推出促進皮革城內外貿結合發(fā)展的新舉措
2012年12月,海寧(中國)皮革城、義烏國際商貿城和疊石橋家紡城被商務部認定為首批試點的重點培育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為做好試點工作,推進皮革城內外貿協調發(fā)展,提升市場服務水平和可持續(xù)發(fā)展能力,全面提升海寧市商品市場發(fā)展水平,海寧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經過深入研究和論證,提出了《關于推進海寧中國皮革城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試點的實施意見》,并經海寧市政府討論通過,于2014年2月19日印發(fā)實施。
意見明確了皮革城內外貿結合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工作、相關要求和保障措施。指出未來皮革內外貿結合發(fā)展的重點是:完善市場硬件設施,啟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進設計基地建設,提升皮革產品研發(fā)水平;加強對外宣傳推廣,擴大市場國際知名度;加快培育引導企業(yè),增強企業(yè)品牌運營能力;大力實施組團參展,協助企業(yè)拓展外貿業(yè)務;探索開拓國際市場,啟動邊貿平臺建設;加快全國連鎖布點,鞏固擴大國內市場占有率。
為確保試點工作有效開展,取得成效,意見制定了多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試點工作責任制,成立市皮革城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商務、財政(地稅)、國稅、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管理等部門負責人為組員。明確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把各項工作分解到各個部門(單位),層層落實工作責任。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對皮革城在國外開展營銷推廣、在境外設立營銷網絡和招商機構、拓展國際市場、建立國外連鎖市場、建設國際館、開展境內外針對性招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三是鼓勵自主創(chuàng)新。鼓勵皮革城舉辦國際博覽會、培育自主品牌、發(fā)展電子商務、引進高端國際經貿人才,不斷提升皮革城的國際化發(fā)展水平。在自主設計創(chuàng)新、科技交流合作、引進設計人才、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給予支持,加強海寧皮革產業(yè)省級特色工業(yè)設計示范基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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