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解讀《電子商務法》
2013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財經委召開《電子商務法》起草組成立暨第一次全體會議,首次劃定中國電子商務立法的“時間表”。《電子商務法》將解決哪些現行法律法規不能解決的問題呢?
此次會議從起草組成立至2014年12月,進行專題調研和課題研究并完成研究報告,形成立法大綱,2015年1月~2016年6月開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電子商務法》起草的背景是,網絡欺詐、電商價格戰、虛假促銷、售后服務不當、個人信息被泄露,電子商務引發的合同問題、知識產權問題、信息安全問題、納稅問題,以及圍繞互聯網支付、理財發展越來越熱的互聯網金融問題,伴隨中國網購市場的高速發展,正變得越來越突出。
中國電子商務中心分析師姚建芳對國際商報記者表示:“電商立法需要解決目前出現的信息安全、知識產權保護、虛擬財產保護、支付等問題。同時對于第三方平臺的監管也要有法可依,提高電商行業準入門檻,維護消費者權益和整個行業的良性發展。”
據中消協統計,2012年網絡購物投訴20454件,占銷售服務投訴量的52.4%。2013年上半年網絡購物投訴18471件,2013年上半年食品、藥品投訴20530件。
另據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監測數據顯示,2013年上半年網絡購物投訴占總投訴的45.40%,網絡團購占13.15%,移動電子商務占9.50%,物流快遞占6.64%,B2B網絡貿易占5.83%,其他為15.16%;售后服務、退款問題、虛假促銷、退換貨物、網絡詐騙、發貨遲緩、質量問題、網絡售假、訂單取消、節能補貼問題成為網購十大熱點投訴問題。
姚建芳舉了個例子:“針對第三方服務平臺而言,比如用戶購買到假冒商品,平臺是否擔責?用戶賬戶信息泄露或者被盜,其是否承擔賠付責任?第三方平臺的退換貨規則等都是現有電商相關法律法規尚未涉及的領域。”
去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規的修訂和司法解釋已經不斷在現行法律下規范電子商務行為。比如,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消法》進行了第二次修正,《消法》將于今年3月15日起實施,增加了新消費形勢下的部分條款。其中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1月9日對外發布了《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于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虛假食品藥品廣告代言人和推銷者的法律責任,司法解釋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食品藥品遭受損害,在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食品、藥品的生產等信息的情況下,法院支持消費者要求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承擔責任的訴求。
2013年發布的一系列關于跨境電商的文件不斷提出關于跨境電商報關、通關、結匯、退稅等方面的嘗試方案,這些同樣是行業希望在《電子商務法》中能得到明文確定的方面。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