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大舉措取消紡織品等多項商品的進口限制
本(2013)年1月25日阿根廷在官方公報上刊登11/2013號決議案并立即生效,解除包括汽車和汽車零件、摩托車、輪胎、紡織品、鞋靴及玩具等多項商品的進口限制。惟于前述撤銷進口限制決議之前所頒布,并于1月24日生效之25/2013號命令,亦提高包括11/2013號決議案所涵蓋17項產品在內的100項產品之進口關稅。新頒布25/2013號命令提高稅率產品包括:引擎馬力250cc以上之摩托車、多項農用重型機具、電風扇、烘焙爐、打印機和數據處理機、洗衣機、電子樂器(包括吉他、管風琴和手風琴)、吹風機、扳手及多款燈泡等產品,除5項產品外其余產品稅率均提高至WTO允許之35%最大稅率。依據阿根廷為成員之一的南方共同市場之規定,該共同市場允許所屬會員提高100項產品之進口關稅,以阻擋非會員之商品進口。
美國、歐盟、日本等會員雖于去(2012)年12月17日于WTO針對阿根廷前述進口限制等措施第1次要求成立小組,但為阿國所否決。該些會員指控阿根廷自去年上半年起要求所有進口品皆須預先填報進口前申報書(Declaracion Jurada Anticipada de Importacion;DJAI Requirement),另對高達600項產品實行非自動輸入許可證(nonautomatic import license;CI Requirement),此項制度事實上(de facto)就是限制進口,因為申請輸入許可證經常是核準時間過長或未知何時可獲核準的情況。此外,阿根廷當局亦要求進口商同意多項承諾,包括:自我設限進口量、出口與進口等值之產品、增加在阿根廷生產設備的投資、增加在阿根廷制造產品之自制率、將其收入資金保留在阿國境內及對其進口產品采取價格管控等措施的承諾,阿根廷則辯解表示,在2003年至2011年間,來自美國、歐盟和日本進口之產品以3倍或4倍的速度成長的事實,誤導了該些會員視阿根廷之相關進口措施造成進口限制的疑慮。
本年1月28日日本加入美國和歐盟在WTO爭端解決解決(DSB)會議上第2次對阿根廷實行進口限制措施爭端案提出成立爭端解決小組之請求。盡管阿根廷表示,該國政府在確定實行非自動輸入許可證的目的達到后,已于本年1月25日已正式撤銷該措施,此項爭議已完全獲得解決,但第2次成立小組之要求仍然被WTO所接受。控訴會員不相信阿根廷最近采取的行動已完全解決了相關爭議,他們將繼續循爭端解決程序,并尋求來自阿根廷進一步數據與說明。
此外在上述本年1月28日會議中,阿根廷亦要求對美國10多年來禁止自該國進口新鮮牛肉爭端案成立爭端解決小組,阿根廷認為盡管自2002年起該國已被世界動物健康組織確認為非口蹄疫地區,但美國仍以防止口蹄疫傳播為由實行該項禁令。阿根廷第1次成立小組之請求于去年12月17日DSB會議上遭美國否決,而美國官員則重申主管機關目前正在評估肉品的相關衛生議題,并對阿根廷實行訴訟優先于合作的決定表示失望。依據WTO的規則,小組一般須要6至9個月的時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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