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服裝標準適用年齡將從兩歲提到三歲
2011年8月1日起,我國嬰幼兒服裝定義將從0~24個月提高到0~36個月,嬰幼兒紡織用品的適用高度也將從“80cm及以下”改為“100cm及以下”。
引發如此變化的是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的強制實施。
據了解,2011年1月14日發布的新《規范》號為GB18401—2010,將于今年8月1日正式實施。與現行《規范》相比,新版《規范》主要技術內容變化有:嬰幼兒的年齡由24個月改為36個月;嬰幼兒紡織品的適用身高從“80cm及以下”改為“100cm及以下”;B類的PH值由4.0—7.5修改為4.0—8.5;增加了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20mg/kg,致癌芳香胺清單中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增加了“附錄D取樣說明”等。
中國服裝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規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其全部技術內容均為強制性,新版《規范》實施將會對服裝、紡織產品的生產、銷售產生重大影響。”
該負責人還表示,現行《規范》為2003年版本,自2005年1月1日實施以來,在我國紡織品服裝消費安全、規范消費市場以及提高我國紡織服裝行業的整體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消費水平的迅速提高,國內服裝品牌不斷成長,眾多海外品牌也加速涌入國內標準、法規,國家監管機構也將嚴格實施執法監督。
據悉,中國服裝協會已在著手起草相關文件,旨在提醒并幫助企業盡早掌握新標準的修訂內容,切實做好實施新標準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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