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洗整理服裝》標準適用范圍
《水洗整理服裝》標準內容分析
1適用范圍
本標準于2009年8月1日正式實施。適用于以紡織機織物為主要原料,經水洗整理生產的服裝。不適用牛仔服裝。
2外觀質量
由于水洗整理具有先天的外觀缺陷,因此,本標準中對水洗整理服裝的外觀要求遠低于其他梭織服裝。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差異:
1)批量判定與其他服裝一樣,但是在單件外觀判定上采用了較低的判定要求。如在均為合格品的情況下,GB/T2660–2008《襯衫》允許輕缺陷數≤8或者重缺陷數≤1、輕缺陷≤4,FZ/T81006–2007《牛仔服裝》允許輕缺陷數≤8或者重缺陷數="1、輕缺陷≤6,而本標準的要求為輕缺陷數≤8或重缺陷數≤1、輕缺陷≤6或重缺陷數≤2、輕缺陷≤2。
2)由于水洗服裝本身就存在色差,因此,本標準沒有對色差做出相應規定,而其他梭織服裝,如FZ/T81007–2003《單、夾服裝》對表面部位的色差要求不低于4級。
3)對外觀疵點的要求較松,只對線條狀疵點、散布性疵點、破壞性疵點、斑漬疵點等幾種常見疵點列出要求,并且規定特殊磨損、局部破壞性水洗產品破壞性疵點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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