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適當提高紡織工人工資待遇的通知
編者的話:無論是紡織工人的收入進入了最低谷,在生存中掙扎。曾經作為紡織工人的自豪早已蕩然無存,郝建秀那個紡織工人的時代已過去。紡織企業在掙扎,紡織工人在生存中掙扎,招不進留不住,工資在貧困線上,自己養活自己都困難,那些40來歲的雙職工更是艱難,省吃儉用供孩子上學太艱難了。誰還愿意干紡織?
國務院批轉國家經委等五個部門關于改善紡織、絲綢工人工資待遇的請示的通知
國務院同意國家經委、財政部、勞動人事部、紡織工業部、中國絲綢公司《關于改善紡織、絲綢工人工資待遇的請示》。現轉發給你們,望貫徹執行。
適當提高紡織、絲綢一線生產工人的工資待遇,是穩定職工隊伍,保證紡織、絲綢工業持續穩定發展的措施之一,是一項政策性很強、影響面很大的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研究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時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把這件事辦好。具體實施辦法,由紡織工業部、中國絲綢公司提出,征得勞動人事部同意后下達執行。
關于改善紡織、絲綢工人工資待遇的請示
遵照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國家經委、財政部、勞動人事部、紡織工業部、中國絲綢公司共同就紡織工業部《關于改善紡織工人的工資、福利待遇和勞動條件盡快穩定一線生產工人的緊急報告》和中國絲綢公司《關于改善絲綢工業勞動條件和恢復崗位工資制的請示》中所提出的問題作了研究。一致認為,建國以來,紡織、絲綢行業的職工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作出了很大貢獻。但近年來,企業一線生產工人紛紛外流,老的穩不住,新的招不進,影響紡織生產的正常進行。一線工人隊伍不穩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生產工人的生產環境差,勞動強度大,工資相對偏低。為了穩定紡織、絲綢行業的職工隊伍,保證生產持續穩定地發展,經研究,建議適當提高一線生產工人的工資待遇,具體采取以下措施:
一、從一九八六年起,在紡織、絲綢企業中對一線生產工人推行新五崗崗位工資制。一至五崗的崗位工資標準,即勞動人事部印發的《國營大中型企業工人工資標準》(勞人薪〔1985〕31號文件)二類產業的六級半、六級、五級半、五級、四級半的標準。實行崗位工資,采取經過考核逐步過渡的辦法,即一、二、三崗工人,熟練期滿后,從拿崗位工資的百分之六十開始,以后逐年均衡增加,第五年達到崗位工資標準;四、五崗工人,熟練期滿后,第三年達到崗位工資標準。今后實行新五崗的崗位標準工資所增加的工資,允許進入成本,分年進入成本的增資數額,由地方紡織、絲綢工業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核算,經當地財政、勞動人事部門核定。
在一線生產工人實行崗位工資制時,要注意處理好與實行等級工資制的二、三線工人的工資關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排,避免一線工人與二、三線工人之間在工資分配上產生新的矛盾。
二、適當提高紡織、絲綢一線生產工人的中、夜班津貼標準。一線生產工人中,百分之九十是女工,常年做三班,勞動緊張。目前各地紡織企業的中、夜班津貼偏低,應適當提高。提高津貼的幅度,應考慮與其它行業生產工人相平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情況作出規定。
三、為了鼓勵先進,可以選擇個別有條件的紡織、絲綢企業,進行按標準定員的標準工資核定工資總額包干的試點。
四、適當提高紡織、絲綢行業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減免部分企業的調節稅。紡織、絲綢行業技術改造任務重,而調節稅率高、留利水平低,企業自我改造能力差。為加快技術改造步伐,對紡織、絲綢行業在實行分類折舊和減免調節稅方面給予特殊照顧。從一九八六年起,紡織、絲綢行業全部實行分類折舊;并對棉紡織、印染行業中一些效益好、基數高、欠帳多、改造任務重的企業和列入“三個為主”(沿海、輕紡、出口為主)改造規劃的企業以及絲綢行業的企業減免調節稅。具體減稅數額,由財政部、國家經委與紡織工業部、中國絲綢公司商定。
關于用工制度。鑒于目前紡織、絲綢企業招工困難,允許紡織、絲綢企業在定員內招收工人時,首先在城鎮招收,城鎮招收不足時,可以到農村招收。無論在城鎮還是在農村新招收的工人,都要與企業簽訂合同,實行勞動合同制。
以上意見如可行,請批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研究執行。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