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類鋼勾心》國家標準擬定9月實施
國家標準委通過網站發布消息表示,國家標準委日前決定對《鞋類鋼勾心》國家標準進行修改,增加了高跟鞋“有效跟高”的概念并明確了判定方法,修改后的標準以第1號修改單形式公布,擬于今年9月1日實施。
據悉,鋼勾心是鞋類產品的重要部件,安裝在鞋外底與內底之間,是鞋的“脊梁”,起著承重及平衡作用,決定了鞋穿著時的穩固性和舒適性,特別是對中、高跟鞋尤為重要。為保障鋼勾心的質量,我國制定了GB 28011-2011《鞋類鋼勾心》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了鋼勾心的長度、剛度、硬度、彎曲性能、耐疲勞性等重要指標。《鞋類鋼勾心》于2011年發布,對制鞋行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據介紹,在標準的實施過程中發現,一些檢測機構和生產企業對高跟鞋“跟高”存在不同的理解,認為“跟高”是成鞋鞋跟的高度,這與行業內的主流認識存在差異。
為統一概念,全國制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綜合多方面的意見,經反復研討,提出了“有效跟高”的概念,“有效跟高”是指鞋后跟高度減去前掌著地部位厚度的差值,即正常穿著情況下腳跟部位與前掌部位的高度差。《鞋類鋼勾心》國家標準1號修改單增加了“有效跟高”的概念,并明確“依據測量出的鞋的有效跟高來對勾心的各項指標進行判定”。
本次標準修改便于各鞋類生產企業、檢測機構準確理解GB 28011-2011《鞋類鋼勾心》,有利于用標準來規范鞋類鋼勾心的生產和使用,促進鞋類產品安全與質量的提高。
有關專家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挑選高跟鞋時可用手適度用力按壓鞋內腳心部位,不軟不變形為好。如鞋穿用后,發現后跟歪斜(并非釘跟不牢)、腳心虛空或不適,可送至鞋類質檢機構檢查勾心是否變形或斷裂。
附件:
GB 28011-2011《鞋類鋼勾心》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
一、將“3 術語和定義”內容修改為:
GB/T 2703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有效跟高 technical heel height;effective heel height
后跟高度減去前掌著地部位厚度的值。
說明:
H-后跟高度
h –前掌著地部位厚度
二、將“8.2鞋類產品中勾心的檢驗”內容修改為:
8.2鞋類產品中勾心的檢驗
鞋類產品抽查、送檢時,試樣數量不能滿足本標準要求時,應以同雙鞋內取出的2根勾心作為試樣,進行勾心所有項目的檢驗。2根進行標志、外觀、尺寸、硬度的檢驗。之后,1根勾心做抗疲勞性試驗,1根做其他項目的試驗。依據測量出的鞋的有效跟高來對勾心的各項指標進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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