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廢料改頭換面制明膠 有毒有害有危險
皮革廢料經過大量工業原料處理,屬于有毒有害的工業垃圾。《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為何衛生部門的一個規范,卻可以有例外?
2012年,央視曝光了河北一些企業用皮革廢料熬制工業明膠,最終制成藥用膠囊的事件。事件曝光后,全國上下徹查“毒膠囊”。
雖然事情已過去兩年,可央視最新調查表明,“毒膠囊”的陰影其實并未遠去——記者在福建某大型明膠生產企業發現,該企業生產明膠的原料,竟用的是皮革廢料,這種皮革廢料,經過工業鹽、硫化堿、石灰、純堿、脫脂劑等工業原料處理,屬于有毒有害的工業垃圾(據央視《每周質量報告》)。
皮革廢料制成明膠后混入糖果、酸奶,變成藥用膠囊,這簡直就是“毒膠囊”事件的翻版。中國明膠協會秘書長姚龍坤甚至表示,目前全國有幾十家明膠廠,大多數明膠廠都在使用這種制革廠的工業垃圾皮作為食用明膠的生產原料。這在令人震驚之余,也不禁讓人納悶,“毒膠囊”事件之后,皮革廢料制明膠不是被嚴厲禁止了嗎?為何正規企業還明目張膽這么做?
原來,皮革廢料制明膠合法!2005年生效的《食品添加劑明膠生產企業衛生規范》規定,“制革鞣制工藝前,剪切下的帶毛邊皮或剖下的內層皮,俗稱為毛邊皮、二層皮、三清皮等生皮”可作為明膠生產原料。據央視報道,之所以會有如此規定,是多家明膠企業出錢,中國明膠協會“運作”的結果。
明膠企業及其行業協會通過瞞天過海的“運作”,擴大了其生產原料來源,不過與此同時,公眾健康卻成了犧牲品。雖然這種皮革廢料未經鞣制,沒使用含重金屬鉻的鞣制劑,但它同樣經過大量工業原料處理,央視報道中提到,這種藍綠色的皮革廢料氣味刺鼻,連蟲子和蒼蠅都躲著走,一些明膠廠的負責人都坦率承認,這樣的原料是不能用來加工食用明膠的。很難想象,這樣的東西竟能合法“入口”。
實際上,《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而1994年《食品添加劑明膠》規定食用明膠的生產原料可以用動物的皮。為何衛生部門的一個規范,卻可以有例外?當年整治“毒膠囊”的行動可謂大張旗鼓,可為何沒有觸動問題的源頭,把這個“合法”卻荒謬的規定遺漏了?
毫無疑問,皮革廢料制明膠“合法”,相關部門需要給公眾一個解釋——這種規定當時基于什么考慮,有沒有經過嚴謹的論證,所謂“運作”是否確有其事?2009年《食品安全法》實施后,特別是2012年“毒膠囊”事件之后,相關部門為何沒有對食用明膠生產的規范及時進行修訂,以至于這么多年來,大量皮革廢料源源不斷流入明膠企業,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隱患。
“毒膠囊”事件過去,但是“問題膠囊”以及摻有各種劣質明膠的食品依然在我們身邊,這無疑是個莫大諷刺。食品安全,不只是查查那些違法的小作坊、黑工廠,一些不被注意的合法“問題”,其實危害更大。因此,針對央視的報道,相關部門有必要全面篩查一下,有多少“地雷”還隱藏在一些合法的規范和標準中?保障食品安全,不拿出追根究底的態度怎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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