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類之“全身”檢查,通用方法經典總結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成鞋鞋底和成型底(片)耐磨性能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檢驗成鞋鞋底和成型底(片)的耐磨性能。
2 原理
旋轉的磨輪垂直壓在試樣上,以一定負荷,一定速度,一定時間對試樣進行磨耗試驗,測量試樣磨痕長度。
3 試樣
3.1 成鞋、鞋底或平整試片(厚度≥6mm)均可作為試樣。
3.2 每組試樣不得少于四只鞋、底或片。
3.3 試樣預處理:去除影響試驗結果的試樣表層,要求試樣表面平整,試樣在試驗室放置4h以上。
4 試驗設備
4.1 耐磨試驗機要符合以下條件:
4.1.1 磨輪為∮20±0.1×4±0.1mm的T12鋼磨輪,具有72個齒,齒角為90°±5°,齒尖寬度為0.2±0.05mm,齒尖粗糙度Ra=3.2μ m,硬度HRC≥55,同軸度為0.03mm。
4.1.2 磨輪轉速在100~300r/min范圍內可調。
4.1.3 磨輪順時針方向旋轉,運轉平穩,徑向跳動不大于0.05mm。
4.1.4 磨輪和試樣間的負荷在19.6N以內可調。
4.1.5 磨輪需每年檢驗一次。
4.1.6 試驗時間自動控制,準確度為0.1min。
4.1.7 天平量程2000g,準確度5g。
4.2 分度為0.02mm的游標卡尺。
5 試驗條件
5.1 負荷為4.9N(特殊要求可在19.6N以內另選)。
5.2 磨輪轉速為191±5r/min(特殊要求可在試驗機允許范圍內另選)。
5.3 試驗時間為連續20min(特殊要求可另選)。
5.4 環境溫度為室溫。
6 試驗步驟
6.1 將試驗機各部位調節正常,磨輪空運轉20min。
6.2 試樣緊固在試驗機天平左端,鞋底朝上,將鞋底磨耗部位調水平。
6.3 調節磨辦位置使其對準試樣(面積足夠進行磨耗的)平整處。磨輪位置須在試樣座支柱左上方。
6.4 將天平兩端調平衡(指針指零)。然后在天平右端按試驗條件要求的負荷值加砝碼(如負荷4.9N應加500g砝碼),這時試樣和磨輪間的接觸負荷即為規定值。
6.5 調節磨輪高度位置,使天平指針指向零,然后旋緊磨輪軸的緊固手柄。
6.6 將時間選擇開頭調到需要值。
6.7 開機,調磨輪轉速到規定值,同時將時間顯示清零,試驗正式開始。
6.8 試驗機按規定時間自動停車后,以卡尺測量磨痕兩邊的長度。
6.9 試驗過程中如發現欠硫試樣,即刻停止試驗。將污染的磨輪用有機溶劑洗凈。
7 試驗結果
7.1 以磨痕長度毫米數表示試驗結果,有效數字至小數點后一位。
7.2 每只試樣至少測兩處,取兩處四個數據的算術平均值。如果磨痕為梯形,長邊不得大于短邊10%。
7.3 每一試驗數據對平均值的最大允許偏差為±10%。如有超過者須重新試驗。
7.4 每只試樣的試驗結果分別表示。
8 試驗報告
8.1 注明按照本標準進行試驗。
8.2 試樣編號、名稱、規格、牌號、鞋底材料、生產廠或送檢單位以及磨耗部位。
8.3 試樣預處理與否及其條件。
8.4 試驗負荷、磨輪轉速、磨耗時間、試驗室溫度。
8.5 試驗結果。
8.6 試驗人員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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