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鞋類產品新規已實施,國內鞋企需重視
埃及鞋類產品新規已于今年6月15日正式實施。該新規是迄今埃及方面涵蓋產品最廣泛、技術要求最齊全、監管內容最完備的進口鞋靴法規,產品出口到埃及的鞋靴企業應給予足夠的重視。
據專家介紹,此次埃及制定兩項鞋靴標準,分別為ES 3571/2006和EMS 3572/2006。前一個標準適用于所有鞋靴及其配附件,包括拖鞋、涼鞋、木屐等。后一個標準適用于所有運動鞋及其配附件,包括跑鞋、跳鞋、足球鞋。這些鞋面材料均由塑料、皮革、紡織品制成,鞋底用任何材料制成。
新規中明確進口到埃及的鞋靴需進行品質檢驗并提供相關證書。檢驗內容包括抗撕性、防滑性、抗撓性等物理機械性能,五氯苯酚、pH值、色牢度等化學性能以及產品原產地標簽等標識要求。對童鞋則加大對小零件尖端等安全性能的抽查力度。明確標簽應該包括國家產地、制造商名稱、進口商、注冊商標、纖維含量以及依據16CFR423制作的保養護理標簽等內容。我國從2010年開始全面對出口埃及的鞋靴實施裝運前檢驗,不少企業從今年起在出口產品中還隨附了ILAC產品認證報告。
在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企業:要密切關注埃及鞋靴新規的發展動向,緊跟新規的技術要求;要排查企業和產品出口風險,從原輔料采購,工藝流程,檢驗程序等多角度考查企業是否存在不符合埃及鞋靴新規的漏洞,及時排除風險;要加強與檢驗檢疫部門的溝通,及時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形成應對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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