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cci指控服裝零售商Guess抄襲
Gucci(上)與Guess(下)運動鞋款
早在2009年5月,這家意大利奢侈品公司就已經指控Guess試圖將其產品系列“Gucci化”,所出售的錢包、皮帶、鞋和其他商品都是對Gucci設計的復制或模仿。
Gucci創建于1921年,目前為總部位于法國的PPP集團旗下品牌,Gucci只是眾多起訴所謂模仿者的奢侈品公司中的一家而已。
美國地方法官謝拉-施恩德林說,Gucci可以繼續聲稱Guess的4項設計對其造成所謂的侵犯:紅綠相間的條紋、文字標徽、風格獨特的方形G以及4個咬合的字母G。
她說,Guess推出的設計致人混淆,其行為充滿惡意,得出這樣的推斷是合情合理的。而且Gucci已經提供了證據,證明4個G的設計的確在購買者中產生了實際的混淆。
Gucci還聲稱,G的商標設計均由此遭受了淡化,法官駁回了這兩項指控,稱缺乏證據。
Guess的一名律師被請求對此事做出評論,而他并未立即回應。Guess爭辯道“有意欺詐”無從談起,而其產品的銷售亦未混淆購物者的視聽或玷污Gucci的聲譽。
Gucci的一名律師也拒絕作出任何評論。依法官之見,Gucci說Guess及其他被告應賠償其2600萬美元的損失,此代表“合理權利金”的數額由Gucci的損失鑒定人計算得出。鑒定人還估算了被告由侵犯所得的利潤總額超過98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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