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0雙假名牌運動鞋被查 當事者獲刑一年半
據了解,該案是市場保駕護航。
18個月 賣假鞋也會被判刑?!
今年30歲的袁某來自河南商水縣。2009年,他曾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被北京市豐臺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出獄后,袁某轉戰鄭州,在航海路開了一家鞋店,自2010年4月開始從福建省進貨。據袁某交代,他進的鞋子全是仿名牌的假貨,多是阿迪達斯牌等,一般人僅看外觀很難識別。
由于銷售的是假冒名牌運動鞋,袁某并沒有營業執照。袁某說,每雙鞋的進價在20元左右,最高不超過40元,他轉手以200至400元賣出,利潤近10倍。但相比正品耐克等名牌鞋的售價,袁某的貨還是便宜些,所以生意不錯。“有時候還搞批發,價格65元至110元不等。”袁某說。
2011年6月15日,民警接到舉報,將袁某抓獲,現場查獲假冒名牌運動鞋1622雙,其中假冒耐克鞋1207雙,假冒彪馬鞋117雙,假冒阿迪達斯298雙,案值共12萬余元。
據調查,自開店到案發,袁某一共進了3000多雙假鞋,賣出580雙,案值51560元。
庭審中,袁某對公訴方出示的證據及定罪量刑建議均無異議。
法庭經審理認為,犯罪嫌疑人袁某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數額較大,并構成累犯。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遂對袁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以前覺得賣假貨最多被工商部門查扣貨物,沒想到還會被判刑。估計那些賣假貨的知道了,一定會收斂很多。”一位參與旁聽的市民說。
鄭州去年受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上升1.46倍
庭后,出庭支持公訴的鄭州市檢察院公訴三處處長喬亦丹向記者介紹了2011年鄭州市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受理情況。
她介紹,2011年,鄭州市受理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大幅上升,共96件202人,同比增加了1.46倍,且犯罪種類集中,所受理的案件共涉及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志罪和侵犯著作權罪四種罪名。涉案假冒名牌的物品種類繁多,多屬日常生活用品,直接關系民生。
67人去年六成知識產權犯罪被判緩刑
“知識產權刑事犯罪的法定量刑不高,且多數都判處緩刑,受重視程度相對較低。罪犯也有屢查屢犯的現象。”喬亦丹說,2011年在提起公訴的87件183人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已判決的有51件108人,最高刑是有期徒刑4年,其中67人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占62%,所有案件均對被告人判處了罰金,最高額達25萬元,最低額是5000元。
鄭州市檢察院檢察官李凌云說,根據《刑法》第214條的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5萬元以上),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罰金。
“群眾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還很薄弱。”另一位出庭公訴人、主辦袁某案的檢察官李凌云說,曾有嫌疑人在接受訊問時說:“到處都是賣假貨的,我被抓到,只因為我太倒霉了。”
背景
鄭州知識產權案提級管轄
成立“專業刑事打假隊”
據了解,早在200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同意河南省高級法院和鄭州市中級法院、洛陽市中級法院開展由知識產權審判庭統一受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試點工作。
2011年,作為全國試點,鄭州市檢察院成立了專門辦理知識產權案件和職務犯罪案件的公訴三處,專門辦理知識產權案件和職務犯罪案件,著重培養辦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專家型檢察官。并牽頭同鄭州市公安局、鄭州市中級法院會簽了《鄭州市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提級管轄的若干規定》。自此,鄭州市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不再由基層公檢法部門受理,而提級由市級公檢法部門集中管轄。
根據規定,鄭州市轄區包括13個縣(市)區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由鄭州市公安局向鄭州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由鄭州市中級法院集中審判。對于重大、疑難、在全省或更大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的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檢察機關應偵查機關要求,可以及時派員提前介入,參加案件討論和勘驗、檢查等工作,引導偵查取證。規定受理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包括:假冒注冊商標罪、假冒專利罪、侵犯著作權罪、銷售侵權制品罪、侵犯商業秘密罪。
鄭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楊紅軍認為,知識產權案件提級管轄意義重大,更重要的是,這將培養一支專業的刑事打假隊伍,通過有效運用刑事手段,最大強度地打擊、震懾侵權行為,同時,幫助社會普遍形成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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