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類“三包”為何了無音訊 消費者權益誰來保障
新鞋出毛病,難退難換難倒消費者
鞋類“三包”為何遲遲不出臺
鞋類“三包”新規 暫時難出臺
花幾百上千元買的新鞋,沒穿幾天或脫膠或配件損壞,找店家理論,對方總會扯出各種理由,只愿修理不退不換。
前天,記者從市工商局12315指揮投訴中心了解到,截至7月20日,該中心今年共接到涉及鞋類咨詢投訴2907件。其中涉及的品牌鞋不少,包括特步、達芙妮等。近年來,鞋類投訴已成日用百貨中投訴的熱點問題。
然而,因老的鞋類“三包規定”滯后,新規又遲遲未出臺,此類糾紛難解決。
鞋子“開口”、水鉆脫落 不能退換
6月11日,消費者蔡女士在江漢區一商場購買一雙他她女鞋,價值389元。她穿了不到2個小時,發現鞋面上的水鉆往下掉。她找到商家要求退貨,對方卻稱,水鉆是裝飾物,不屬于質量問題的范疇,只能修理不能退貨。
7月初,市民袁女士在光谷一商場買了雙達芙妮鞋,花了300多元。鞋子沒穿多久,鞋帶就斷了,且鞋底大面積脫膠。袁女士拿鞋到店內理論,店員解釋說,這雙鞋用的是環保膠,一旦沾水,容易脫落,還建議她外出時最好揣包餐巾紙或小毛巾,鞋子沾了水趕緊擦干。
商家都說用的是“國家標準”
連日來,記者走訪多個鞋類經營點發現,鞋商們承諾的“三包”條款不一,但大家都說是按“國家標準”操作的。
在菱角湖一商場內,“皇妹”、“焦點女孩”、“迪生露”等專柜店員都承諾,新鞋購買一周內如沒穿或穿后損壞不大,負責包退,兩個月內負責包換。但“怎樣叫損壞不大”店員沒具體說。
“萊爾斯丹”專柜柜員則表示,該品牌鞋三個月內包修,兩個月內包換,因自己鞋子質量好,保修期內不會存在很大質量問題,因此不退貨。這些柜員均稱,這些“三包”都是“根據國家統一標準”來的。
對于商家所稱的“國家統一標準”,“12315”投訴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對此并不認同:鞋類糾紛調解的依據主要是鞋類“三包”規定,而鞋類“三包”沒有國家規定,均是各地方出臺的地方“三包”規定。
昨天,“12315”投訴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鞋子是日常消費用品中的易耗品,投訴量在日常百貨商品類中靠前。消費者主要反映鞋子本身質量問題、配件損壞或脫落以及穿著不舒適等問題。
目前,我市沿用的仍是1995年出臺的《武漢市鞋類商品“三包”暫行辦法》,至今年已有16年之久。與現在鞋業發展相比,老的“三包”辦法極為滯后。
比如,現在的女款鞋為求好看,會安上很多裝飾品,但老的“三包”規定里根本未涉及。且老的三包規定本身就存在不少問題。
如老“三包”對消費者退貨的要求特別嚴格,規定商品自出售7天內出現斷幫等問題,也不能退貨,只能免費更換。只有在無同型號鞋時,才準許退貨;在退貨時,消費者還要交納折舊費。
此外,皮鞋三月內,非天然革鞋一月內,發現斷跟、掉跟、脫線、脫膠等質量問題,凡可修復的,均免費修理。也就是說,即使上千元的皮鞋,出現了斷跟這類嚴重的質量問題,只要能修理,就不能退貨或換貨。
這位工作人員稱,“三包”規定滯后,是糾紛難以調解的重要原因。而此前曾說要出臺的新的武漢鞋類“三包”辦法也一直未出臺。
記者了解到,去年3月,多家媒體報道稱,武漢市消協已擬出新的鞋類“三包”規定初稿,新規有望在當月出臺。然而,時至今日,新規仍無音訊。
20日上午,記者就此事采訪了武漢市消協秘書長錢中和。錢秘書長告訴記者,新的鞋類三包規定,他并不清楚,且三包初稿也不應由消協擬定,“我們只能起到促進作用,三包規定應由質監、工商局等相關執法部門擬定。”
錢秘書長另向記者透露,目前消協準備著手啟動“大三包”概念,“即將三包目錄擴大至電子、商業零售、汽車等領域。”
武漢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皮革站相關負責人表示,去年該站曾就新鞋類“三包”規定提交過一份討論稿,后移交至工商部門。
而市工商局消保處相關負責人認為,“三包”規定也不由工商部門單方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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