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多元靴子第二天拉鏈“張口” 與店家協商調換遭拒
1月4日訊 花300多元買的一雙靴子,第二天再穿時拉鏈“張口”。與店家協商調換遭到拒絕,這讓市民毛女士有些氣惱。
毛女士說,去年12月31日,她在達芙妮小西門店花319元買了一雙靴子。當時店內無法刷卡,她付了20元現金后,穿著新鞋在店員的陪同下,到銀行取了300元錢付鞋款。
毛女士說,由于當時她穿著新鞋離開,就沒拿鞋盒,也忘記向店員索要小票。次日早上再穿時,她發現左腳靴子拉鏈下方約有7厘米無法閉合。2日下午,她帶著“張口”的靴子去鞋店調換,但店員稱只能維修。
該店武店長說,因為鞋已穿過,鞋底有磨損,會影響第二次銷售故無法調換。且鞋盒上有三包規定,拉鏈損壞不在調換范圍內。
達芙妮新疆客服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解釋,只有質量問題才能調換、退貨,如斷底、斷面等,但拉鏈壞了,只能維修或換拉鏈,何況毛女士沒有銷售小票作為購物憑據。若毛女士堅持要調換貨,可以自己撥打全國客服,或請質檢機構來判定鞋子是否合格。
武店長說,由于店面的電子臺賬無法查詢,沒有銷售小票沒法給毛女士調換靴子,只有等到1月4日公司上班后,可通過后臺查詢得知毛女士是否在本店購買了這雙鞋。確認后,只維修不換鞋。
天山區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沈惠說,鞋的任何一個附件都屬質量范圍,拉鏈是顧客購買的這雙靴子的重要部分,拉鏈無法正常使用,靴子就無法穿。且穿一天拉鏈就損壞,顧客可以要求調換甚至退貨。目前顧客沒有銷售憑據,可到公司查詢銷售記錄再要求調換。
沈惠提示消費者,在購物后,銷售憑據要保留,一旦有質量問題,可憑銷售憑據找到銷售商解決,包括維修或調換的憑據,都應該保留,以防再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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