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腳的鞋讓賊“掉了腳”
偷了一雙受害者新買的鞋,感覺不合腳,便拿著發票去商店調換。不料“人算不如天算”,他需要的號碼商店斷貨。當他再次來到商店調換的時候,貨沒來,警察來了。
5月19日13時許,吉林市民李女士在東市場某商場花4000多元買了一件衣服和一雙鞋子,放到停在商場門外的車里后,到附近吃飯去了。半小時后,她回到車內,發現新買的衣服和鞋不見了。
由于衣服和鞋是她買的禮品,她便急忙趕到商場,找到同一個服務員,打算再買一套。
由于她購買的鞋是高端品牌,顧客比較少,接待她的服務員一眼就認出來李女士了。告訴她說,幾分鐘前,一男子拿著她剛買的鞋來換貨了,說號碼太大,需要換雙小一些的。由于男子要的號碼暫時斷貨,服務員讓他留下手機號碼。等有了相應的鞋碼后,再給他打電話。李女士馬上撥打了110。
14時50分許,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東市派出所民警趕到商場布控。并讓該服務員給該男子打電話,說他要的鞋碼已經到貨了。
16時許,該男子到服務臺要求換貨時,被等候他的民警抓了個正著。
該男子交代,他姓郭,舒蘭市人,42歲,有過盜竊犯罪前科。當時,他看到李女士將衣服和鞋放進車里后又出來了,便使用電子干擾器,干擾了李女士鎖車門。李女士按下電子鎖后離開,并沒有檢查車門是否鎖上。
李女士走遠后,他打開車門將衣服和鞋取走。發現鞋子穿著太大,他就根據發票找到了商場的相應柜臺,要求換貨。沒想到恰好沒貨,更沒想到失主會返回再次購買。
目前,郭某已經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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