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y將于8月20日實施賣家新規
賣家標準上線時間表:
2014年賣家春季更新3月25日,新賣家標準實施8月20日,三個月評估窗口2014年05月01日至2014年07月31日,為了獲得優秀賣家+而提供延長退貨的生效日期11月01日至12月31日。
最佳實踐與行動計劃
從現在起,請牢記以下與新賣家標準相關的時間節點,并根據最佳實踐中的建議改善賬號表現:
4月16日:可以通過賣家成績表對賬號的新賣家標準進行預覽
4月底:您將可以查看詳盡的賣家服務評級(DSR)得分情況
5月1日:針對三個月內預計銷售達到或超過400筆交易的賬號,新賣家標準的評估起始日(對于三個月內預計銷售不足400筆交易的賬號,新賣家標準的評估起始日為2013年8月1日。)
8月20日:將首次以新標準衡量賣家表現
9月1日:在新標準下的首個賬單周期
11月1日至12月31日:“優秀評級+”物品刊登必須提供節假日延期退貨服務
新賣家表現衡量方法
自8月20日這一考核日起,一種新的衡量標準——不良交易率(Defect Rate)將替代四項獨立的詳盡賣家服務評級(DSR)來衡量賣家表現,新的衡量方法可能會影響您的賬號等級。
不良交易率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的不良交易除以賣家所有成功交易所得的比例。這些情況導致了買家流失或減少購買:
買家在“物品與描述相符(Item as Described)”一項給予了1,2或3分評級;買家在“運送時間(Shipping Time)”一項給予了1分評級;買家留下中評或差評;買家要求退貨,且原因與“物品與描述不符”相關(目前僅適用于加入了無憂退貨的交易);買家通過eBay退款保障(又稱eBay買家保障)或PayPal購物保障開啟了物品未收到或物品與描述不符糾紛;賣家取消交易。
同一筆交易涉及多項問題,只計算為一筆不良交易。
只有已完成的交易才會被計入分母,這意味著因買家原因而取消的交易及買家出價不買等情況將不計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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