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獨特的本土服裝品牌迫在眉睫
近日,意大利知名奢侈品男裝品牌杰尼亞(Zegna)以涉嫌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對中國本土服裝企業廣州富銀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富銀)及其在大連、長春、廣州等地的經銷商提起21起連環訴訟,每件起訴賠償額為500萬元,累計索賠額超過1億元人民幣。
9月4日起,這場服裝品牌糾紛案在廣州市中院陸續開庭。這場被媒體稱為“雙杰”之爭的億元訴訟案,是繼阿迪達斯訴阿迪王、喬丹訴喬丹體育后的又一樁大案。
是否惡意模仿成爭議焦點
杰尼亞是一個創立于1910年的意大利奢侈品男裝品牌,其1991年在北京開設第一家專賣店,目前已經開設超過百家專賣店,中國也已成為其最大消費國。而廣州富銀從2010年4月開始以“杰勝”(Zsnoi)為品牌開設專賣店,目前有30余家店鋪。這兩個看似背景和實力懸殊的服裝品牌何以產生商標紛爭?
杰尼亞在其訴訟狀上表示,作為國際頂級的奢侈男裝,其品牌具有極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杰勝”方面在生產和銷售過程中使用的一系列相同或相似的商標,主要包括“雙Z”、“黑白條紋”、“Z sport”,易給相關公眾留下相同或相似的印象,是對杰尼亞品牌的惡意模仿與非法攀附。
記者在庭審的質證過程中注意到,杰尼亞方面還出示了在杭州銀西、廣州友誼商店等處購買的杰勝品牌的T恤衫、休閑褲、皮帶,在外包裝、吊牌及服裝標簽、外觀確實清楚可見“雙Z”、“黑白條紋”等原告主張的商標。
而富銀公司則表示,自己擁有注冊商標“Zsnoi”,在使用過程中對“Zsnoi”商標做一些合理變形是行業慣例,也是自己的權利基礎,并且自己在使用時均同時與“Zsnoi”共同使用,起到了區別商品來源的作用。
富銀公司代理律師劉文彬表示,杰勝品牌對于“雙Z”、“黑白條紋”、“Z sport”的使用并非識別商品,僅僅是一種美化,不構成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侵權。
庭上爭議的另一個焦點在于,作為國際頂級奢侈男裝的杰尼亞與國內輕奢男裝杰勝的消費群是否一樣,原告律師劉一舟認為,雙方的產品雖然有價差,但相關公眾是一致的。如果說頂級品牌與一般品牌的消費群是割裂的,不存在混淆性,那么其他二三線品牌對頂級品牌的侵權是否都不屬于侵權。
就賠償數額,雙方也有爭議。“原告方面未能在庭上提交因侵權蒙受的損失,也不能提供被告獲利的證據,五百萬元賠償無從談起。根據現行商標法,法定的最高賠償金額為五十萬元,即使根據新商標法,最高賠償金額也僅為三百萬元。”被告律師據此認為,原告此舉是惡意訴訟,并稱將保留追究的權利。
截至目前,這場億元訴訟案仍在審理中,誰勝誰負仍是未知數,但受此影響,廣州富銀與多家經銷商的合作處于停滯狀態,董事長張勝談到:“這宗案件已經給廣州富銀造成了巨大的損失,而后續的、無形的損失更是無法估量。”
法律訴訟或成營銷手段
受全球經濟不景氣影響,各大國際奢侈品牌也在遭遇行業寒冬,業績下滑已是不爭的事實。在這樣的背景下,國際奢侈品牌紛紛瞄準中國市場,杰尼亞品牌也不例外。2012年,杰尼亞品牌在中國賺走了5.62億元,占其全球凈利潤的半壁江山。但是隨著國內消費趨向理性,本土品牌興起,奢侈服裝品牌在華銷售將遭遇新一輪挑戰。
杰勝品牌于2010年成立,致力于打造國內輕奢侈男裝品牌。相較于國際奢侈服裝動輒上萬的價格,杰勝的價格顯然更加親民。有業內人士猜測,杰尼亞此次針對起步三年的杰勝品牌發動的連環訴訟,很可能是一次進軍中國市場的清場行動,是一種營銷手段。
商標申請應該合理回避
記者就“雙杰”品牌訴訟案,采訪了廣東知識產權保護協會副會長代月強,他表示:“無論是國內還是海外,判定商標侵權的重點都在于是否抄襲了商標的核心部分,使別人誤以為是該商標的產品或者子品牌。無論主觀上是不是作為商標使用,客觀上起到了識別作用的,產生商標的相應效果,就應該視為商標。為什么國際上那些能夠成為頂級奢侈品牌的產品,它跟所服務的群體、品質以及整個品牌的文化內涵是密切相關的。是否抄襲模仿,還要看是否具有相同的理念、文化內涵。”
此次杰尼亞起訴廣州富銀事件,也給國內企業在打造自身品牌方面敲響警鐘,代月強說:“張大千有一句話‘學我者生,像我者死’,國內民族品牌的打造不應該停留在模仿、抄襲國際品牌的階段,而應該學習他們的品質與精神。”
在企業商標申請方面,代月強也給出了自己的建議:“商標的重點是區別商品服務的來源,因此特別強調獨創性、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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