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業倆女賊商人空手套走棉花款2400萬
通過一虛假手續,并向北京全國棉花交易市場官員行賄,借此騙得該市場支付貨物的首付款2439.524萬元。
昨日上午,兩名女商人被判刑15年和5年半。
質押空庫騙取首付款
齊淑云原為新疆天豐種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天豐公司)法定代表人,她的朋友龐麗麗為山東金宸源物流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金宸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院查明,2008年八九月間,齊淑云與北京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簡稱棉花交易市場)簽訂購銷合同,約定以自己的天豐公司存放于金宸源公司等地的49批棉花,與棉花交易市場開展倉單質押,但她隱瞞了已有部分棉花被售出的事實。同時,齊淑云又讓龐麗麗向棉花交易市場出具棉花在龐的金宸源公司倉庫證明。天豐公司支付保證金后,騙取棉花交易市場支付的貨物首付款2439.524萬元。此后,天豐公司又將存放于金宸源公司的其余質押棉全部售出。
除此之外,法院查明,龐麗麗為使自己公司違規成為棉花交易市場指定交割倉庫,曾向棉花交易市場指定倉儲管理部副經理王杰(已判刑)行賄30萬元。
倆被告人遭警方通緝
據了解,2008年12月,“質押”棉擅自出庫敗露,齊淑云、龐麗麗被警方通緝。
昨日,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齊淑云15年有期徒刑,以合同詐騙罪、單位行賄罪判龐麗麗有期徒刑5年半,判決天豐公司犯合同詐騙罪,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由于金宸源公司已被吊銷營業執照,法院不再對該單位追訴。
“庫管官員”失察獲刑
據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10月,全國棉花交易市場總經理原助理兼倉儲管理部經理金林元,其部下市場倉儲管理部原副經理王杰、市場倉儲管理部原工作人員臧建忠,未能認真履行職責并按程序審批,致使金宸源公司成為棉花市場指定交割倉庫,后來又造成商品棉違規出庫,給棉花市場造成了700余萬元的經濟損失。另外,金林元還在為棉花市場采購設備過程中,以服務費的名義收受供貨單位給予的6萬元現金,并利用監管棉花市場指定交割倉庫的職務便利,收受兩張內有1萬元的銀行卡。
今年9月,法院終審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金林元和王杰有期徒刑6年、13年,臧建忠因玩忽職守罪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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