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工行加強公文處理工作再定新措
日前,工行臨沂分行根為不斷提高公文處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水平,杜絕公文處理緩慢、不按要求處理等現象,該行采取多項措施,確保公文處理效率和質量進一步提升,有效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是增強公文管理的嚴肅性。公文運行的質量和效率體現一個部門的工作作風和水平,加強公文管理是改善內部管理與服務的重要措施。要求各部門樹立大局觀念,強化責任意識,認真履行服務承諾,努力通過加強公文管理推進作風建設,樹立良好形象。
二是持續提高公文運行效率。每個經辦人員都要增強責任感,及時妥善處理經手的文件,給后續處理留出足夠時間。嚴禁對發送本部門的文件不作相關處理,直接做“收文辦理完成”處理。承辦部門對交辦的公文應當及時辦理,特急件要隨到隨辦,一般件應在7個工作日內辦完,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因特殊原因需延長處理時間的,應提前向有關領導報告,并向有關單位做出說明。
三是認真做好本部門公文處理工作。要求各部門嚴格執行電子公文處理有關規定,提高公文處理的效率和規范性。積極配合辦公室做好公文管理工作,主辦綜合崗人員要切實履行文件的傳遞、管理職責,及時審核查收處理各類文件,督促、跟蹤、催辦并抓好公文的貫徹落實,確保每一份公文得到及時有效處理,避免因公文延壓而耽誤工作。因本部門工作不到位,耽誤公文處理、影響全行業務處理的,該行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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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示”和“報告”都是上行文, 是行政機關公文使用頻率較高且容易混淆的文種。常見的問題主要有:將“請示”文種用“報告”文種呈送上級機關, 請求上級機關批復(答復), 這樣就容易貽誤工作。因此, 在撰寫“請示”和“報告”時, 要特別注意二者之間八個方面的區別。
一是作用不同。“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 反映情況, 提出意見和建議, 答復上級訊問, 報送文件、物品等。
二是內容不同。“請示”是本單位無力無權解決或按規定須上級批準之后才能實施的事項;“報告”是本單位職責范圍內比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級機關建議, 須上級機關知道的事項。
三是容量不同。“請示”應一文一事;“報告”可多事一報, 但不得夾帶請示的事項。
四是時間不同。“請示”應事前行文;“報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五是范圍不同。“請示”一般只主送一個上級機關, 不得多頭主送或越級主送;“報告”可以主送幾個相關的上級機關, 其他上級機關也可以抄送。
六是處理不同。上級機關收到下級的請示后, 應及時批準、批復(答復), 是辦理件, 下級應在收到上級批復(答復)后才能實施;上級機關收到下級的報告后, 主要是了解情況, 可以不答復, 下級不用等待上級答復。
七是篇幅不同。“請示”的篇幅比較短, 一般不超過1500字;“報告”的篇幅相對較長, 但一般不超過3000字。
八是結束語不同。“請示”在結束時用“特此請示”、“特此請示, 請批示”、“請審示”等;“報告”用“專此報告”、“特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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