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養涉外法律服務人才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大背景下,上海涉外法律服務業如何乘此東風,并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為中國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提供全方位、高質量法律服務,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迫切問題。”上海市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告訴記者。
呂紅兵近日向上海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提交了一份提案,名為“加快培養上海涉外法律服務人才的建議”。
呂紅兵提出,上海市人民政府及其商務委、司法局,應制定發展上海涉外法律人才隊伍的規劃,將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培養納入上海“十三五”規劃予以前瞻性及通盤性考慮。上海市人民政府及其商務委、司法局,應當制定年度涉外法律人才培養計劃,依托上海市律師協會及各區縣司法局,選拔優秀涉外青年律師,在境內集中培訓后,選送至國際金融機構、一線國際律所實習,切實培養有實踐經驗的涉外法律服務后備人才。
此外,上海市商務委、司法局等機構應加大對從事涉外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的資助力度。提供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儲備期長、能力培養成本大,且市場培育期長、拓展風險大,同時早期支出大、收益期長,另外業務收入也相對滯后。在此情況下,應當加大對這些涉外律師事務所的財力支持力度。目前上海已出臺《上海市專業服務貿易重點單位(法律服務類)認定管理辦法》,可以進一步完善規定,加強支持,加大資助,以壯大涉外律師事務所的實力,提升其能力,在實現涉外法律服務新騰飛的同時,適應并引領中國經濟發展新常態,為上海國際化大都市建設作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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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不斷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培養國際法律人才、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強化涉外法律服務,盡快適應對外開放不斷深化的新格局
春節臨近,山東臨沂的蒜商卻怎么也高興不起來。2014年11月,韓國政府通過招標,進口了臨沂產的大蒜2200噸。在經過收貨方韓國農水產食品流通公社質檢合格后,貨物被發往韓國釜山,但到達港口后,韓國農管所卻以“重斑點超標”為由,將貨物全部退回中國。
2200噸大蒜漂洋過海兜了一圈又回來,致使中國企業遭受重大損失。正當人們關注誰該為此擔責時,韓國方面回應:去世貿組織告我們吧!
要不要去世貿組織告?怎么告?中國企業有他們自己的選擇。然而,此次大蒜風波引出的“洋官司”話題,值得關注與重視。近年來,我國企業遭遇的“洋官司”不少,可以說,貿易摩擦與我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及最大貨物貿易國的進程如影隨形。還沒有做好充分準備的中國企業,面臨突如其來的民商事法律糾紛,往往束手無策。梳理這些年我們遭遇的“洋官司”,中國企業勝訴的有之,但敗訴的更多。無論勝敗,通過國際仲裁、訴訟的維權成本之高、難度之大、勝算之微,令人咋舌。
一方面,企業應對國際貿易爭端的準備不足,面臨人才匱乏、經驗匱乏的困境;另一方面,當企業做好打“洋官司”的準備時,才發現諸多國際法律規則對自己是如此不利。
長期以來,在國際舞臺上,能夠熟練使用外語、掌握國際法律規則、維護國家利益的高端法律人才十分匱乏,不僅在國際法律規則制定時缺乏話語權,在面對國際糾紛時也缺乏大批能挺身而出的專業團隊。
與此同時,政府和社會組織也缺乏國際思維和責任擔當。廈門海事法院院長黃勇民介紹,中國船廠在與外方簽訂造船合同時,九成以上選擇“倫敦仲裁”作為糾紛解決機構,然而,近年來中國船廠在“倫敦仲裁”的案件幾乎全軍覆沒。個中原因耐人尋味。為什么不選擇在國內仲裁呢?很重要的原因是,國內仲裁機構沒有拿出一份像樣的以國內仲裁為要素的格式合同供企業選用。
伴隨著中國經濟發展與和平崛起,伴隨著更多中國企業走出國門、走向深藍,我國不僅急需培養一大批能夠代表中國從事國際法律規則制定、實施及糾紛解決的人才,還急需把加強涉外法律工作納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盤子里去謀劃考慮。
為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推動依法處理涉外經濟、社會事務,增強我國在國際法律事務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我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必須不斷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培養國際法律人才、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強化涉外法律服務,盡快適應對外開放不斷深化的新格局,才能換來與我國國際地位相匹配的國際法治環境,從而更好服務于國內改革發展,造福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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